台灣申請加入國際刑事法院? 嚇阻侵略和伸張主權

中央社

特派專欄(中央社記者陳韻聿倫敦21日專電)國際刑事法院(ICC)17日以在烏克蘭境內犯下戰爭罪(war crime)為由,對俄羅斯總統蒲亭(Vladimir Putin)發布逮捕令。近日剛成功創先例第3度當選中國國家主席的習近平則於20日起訪俄3天,期間將與準國際刑事罪犯蒲亭會晤。

眼看中方原本精心鋪排,既標誌中俄關係邁入新階段、又向烏克蘭擺出和平使者姿態的外交戲碼彷彿被ICC澆了冷水,台灣除了當個「入戲的觀眾」,也有必要對ICC與台灣安全的關係展開具戰略高度的討論。

事實上,申請加入ICC可能是台灣現階段嚇阻中國侵略、伸張主權、鞏固並擴大國際支持的最有力策略之一。

以日內瓦為根據地,具豐富國際組織和多國政府合作經驗的國立政治大學教授、國際公法律師張佳康(Kevin Chang)利用在海牙參加戰爭罪國際會議空檔,接受中央社採訪。

位於荷蘭海牙的ICC成立於2002年,是層級超越個別主權國家、獨立運作的國際司法組織,不隸屬聯合國體系,其效力以2002年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Rome Statute)為依據,管轄權涵蓋4大項罪名:種族滅絕、「危害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戰爭罪、侵略罪(Crime of aggression),規約締約國目前總計123個。

張佳康說,考量台灣海峽情勢持續升溫,申請成為羅馬規約締約國並加入ICC,或者直接請求ICC執行管轄權,可謂維護台灣國家利益的「當務之急」。更何況,張佳康指出,客觀而論,可合理期待台灣成功加入ICC。

ICC的成立宗旨是追求超越政治的國際刑事正義。以ICC對蒲亭發布逮捕令這起極具歷史意義的事件為例,羅馬規約第27條明確指出,ICC管轄權及於國家元首,刑事豁免權不是ICC不得行使管轄權的理由。所有締約國都有義務逮捕蒲亭,而為避免遭指控窩藏國際刑事重大罪犯,就算是非締約國,往往也會選擇與ICC合作。

ICC的管轄權因此有助嚇阻潛在侵略者。張佳康指出,除了軍事、政治等考量,潛在侵略者必須衡量侵略行為衍生的個人代價:他是否願意餘生在逃亡中度過,或是在海牙的監獄中老死。此一原則適用整個政治和軍事領導層。

根據羅馬規約,簽署規約、成為ICC一員的身分條件是「國家」(state)。張佳康分析,由於羅馬規約本身未說明「國家」的構成要件,ICC法官在審酌台灣申請資格時,勢必會參考定義國家地位的最權威法律工具「蒙特維多公約」(Montevideo Convention)。

根據蒙特維多公約,國家的構成要件為固定的人口、一定界限的領土、有效統治的政府、與他國交往的能力。絕大多數國際法學者會同意,台灣符合所有要件。台灣的國際身分困境主要源於政治問題,但若台灣在明顯可發揮之處對伸張主權裹足不前,其他國家恐怕也愛莫能助。

張佳康強調,台灣是否符合羅馬規約締約國資格,完全交由ICC法官依據國際法判定,他國不得介入;做為反對ICC管轄權的非締約國,中國對ICC的影響力極其有限。在此情況下,台灣有機會成為ICC一員。

不過,無論是否成為ICC一員,ICC管轄權對侵略行為的嚇阻力才是重點。張佳康因此呼籲台灣及早依據適用非締約國的羅馬規約第12條之3,在尚未成為締約國和ICC成員的情況下,直接請求ICC行使管轄權,且為此不需正式提出任何理由。

事實上,與其像至今仍是非締約國的烏克蘭一樣,等到侵略行為已發生才首次於2014年請求ICC行使管轄權,不如預先這麼做,以提高嚇阻侵略的成功機率。

如果我們同意國家的首要任務是捍衛國民安全,特別是考量台灣的特殊處境,任何有機會成功、成本明顯小於潛在負面效應的作為,顯然都值得一試。

張佳康對台灣對外政策過度聚焦爭取參與聯合國組織、未能客觀衡量實質效益的情況感到憂心。聯合國體系如何受中國及其戰略盟友掣肘,各界有目共睹。考量ICC不受聯合國控制,且其管轄權有助嚇阻侵略,張佳康語重心長表示,若台灣政府不正視ICC相關議題,恐怕對民眾有失責任。

他強調,ICC的設立宗旨是針對人類最重大罪行進行預防和問責工作,因此管轄權得以獲普世認可、廣及盡可能多的國家,符合ICC核心任務。

根據羅馬規約,ICC管轄權所及包括發生在締約國境內以及由締約國公民在全球任何地點犯下的罪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也可提請ICC就發生在非締約國境內的事件行使管轄權。此外,一如烏克蘭,非締約國也可主動接受ICC行使管轄權。

在立案調查方面,締約國可提請ICC調查發生在非締約國境內的罪行;ICC檢察官也有權主動發起調查。

雖然俄羅斯未加入ICC,但烏克蘭接受ICC行使管轄權,ICC有權調查發生在烏國境內的罪行並起訴涉案人。

去年2月24日,在俄羅斯全面侵略烏克蘭以後,ICC首席檢查官卡林汗(Karim Khan)宣布有意對烏國境內情形展開調查。為加快進度,3月1日,立陶宛率先正式提請ICC調查;3月2日,英國、澳洲等39個國家向ICC聯合提交相關請求;日本、北馬其頓、蒙特內哥羅、智利則陸續於3至4月跟進。

以台灣為例,與其期待一旦最壞情況不幸發生,其他國家將主動承擔與各方面實力超越俄羅斯的中國發生直接或間接衝突的風險並反制北京,不如積極尋求及早掌握所有可用嚇阻工具,包括ICC賦予的強力司法手段。

習近平或許不介意與準國際重大刑犯蒲亭握手言歡,但當他本身必須冒著到海牙接受審判的風險,考量或許就不一樣了。(編輯:陳惠珍)11203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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