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指社工薪資回捐手法變形中 籲政府檢討改善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3日電)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天說,接獲陳情,台南某關懷協會要求社工每個月要從薪水中拿現金2000元給同事,這根本是薪資回捐的變形手法,政府應正視並檢討改善,保障社工勞動權益。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楊雅嵐說,為防範薪資回捐問題,有建立申訴平台及處理流程,讓從業人員在勞動權益受損時有申訴管道;若遇到比較困難的案件,會邀集專家學者及多元代表進行個案討論。

王婉諭今天與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郭志南、吳姓前社工,在立法院召開「無良雇主出暗招,社工薪酸又一遭」記者會。

王婉諭說,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日前才揭露,高雄市某願景協會指示社工每月須領現金給另一名社工,現在又接獲陳情,台南市某教育關懷協會終止承接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方案後,不僅未依法資遣員工,還要求領有主管補助的社工,每月須拿新台幣2000元給另一名同事,也要將3000元的年終獎金,轉帳予該名同事。

王婉諭表示,社工界長期普遍存在薪資回捐問題,型態也一直變形,損害社工權益;以吳姓前社工的案例來說,要求社工以現金或轉帳給他人,等於是要社工幫雇主負擔人事費用,這根本是變形的薪資回捐,也規避勞動基準法規定。

郭志南指出,過去要求社工薪資回捐是以直接扣款方式進行,再到後來是社工領到全薪後,被要求捐款給協會或機構,現在則變成要拿現金給同事,手法一直在變;社工的要求其實很卑微,只是想拿到應得的薪資,並沒有多要錢。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長杜慈容表示,按照申訴流程,接到申訴平台的案件後,就會發文給當地社會局、勞動局以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就是否有薪資回捐、有無違反勞動基準法等查處後,再將相關要件送回給權管單位綜合判斷,一案歸一案。

杜慈容指出,就本案來說,已於2月8日發函給相關單位,並於3月6日、3月17日收到社會局及勞動局的回文,但當中有所疑義,已請相關單位進一步再行查明、補充。(編輯:翟思嘉)11203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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