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沛冰台北26日電)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在法庭上多次自辯以真相擊倒謊言。她說,在還押期間準備陳詞非常困難,因無法搜集資料,而求情本應有血有肉,但法庭是否願意聆聽當事人的真實想法,還是只要他們順從合作?
鄒幸彤在2021年9月8日被捕後,因應4宗與支聯會及「六四」有關的案件,一直在囚,包括2020年「六四」未經批准集結,及2021年「六四」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起案件,被法院判罪成,共被判監22個月。
今年3月因支聯會拒交資料案被判罪成囚4.5個月,她已申請上訴。她與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等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正等待審訊。
鄒幸彤還押期間準備過多篇結案陳詞及求情陳詞,她分享還押經歷時說,以往老師教求情應該是有血有肉,定罪與否是狹窄的法律攻防,唯有求情能讓法官真正認識當事人。
不過,當她執業後才發現沒有時間真正了解當事人,而且「法庭是否真的願意聆聽真實的人生、真實的想法?還是說,它要的只是順服和合作?」
她說,「再多的悔意、再悲慘的人生,也是沒有什麼用的,唯一可靠的減刑理由,只有認罪。」
所以囚友想她幫忙寫求情信時,她總得調整囚友的期望。
或許對不認罪的鄒幸彤來說,沒有太多個人情況需要告知法庭,就像她就2021年「六四」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求情陳詞時,沒有說自己的人生,沒有說希望法庭輕判,而是花很大篇幅,讀出8名六四死難者家屬的證詞。
其中包括兒子田道明被坦克車碾死的控訴人田維炎、黃定英的證詞:「走到六部口遇到部隊,北京市民護住學生跪在坦克前,攔住部隊,部隊打出帶有毒氣的催淚彈使得在場的學生、市民暈倒在地不能動彈,一排坦克從這些失去知覺的人群中軋過去,田道明也在其中。田道明半個額頭帶一隻眼睛被坦克軋掉,只剩下半個額頭及另一隻眼睛」。
鄒幸彤說,來到求情階段,「真正應該求情悔改的,是32年前殺人的劊子手」,六四死難者家屬的聲音是政權想掩埋的,也就是最有必要在法庭審訊中記錄下。
今年38歲的鄒幸彤從小就參加每年在香港維園舉行的「六四」燭光悼念晚會,即使後來到英國劍橋大學讀書,當地沒有「六四」悼念活動,她都自發舉辦。
2014年支聯會改選,鄒幸彤參選及當選支聯會常委,2015年底當選副主席,直至2021年9月支聯會被迫解散。(編輯:周慧盈)11203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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