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斐濟代表處正名 享外交特權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昇鴻台北28日電)外交部今天表示,南太平洋島國斐濟正式知會台灣駐斐濟代表處,恢復該處名稱為「中華民國(台灣)駐斐濟商務代表團」。對此,外交部表示肯定與感謝。

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司長周民淦今天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表示,斐濟共和國外交部24日以節略正式知會台灣駐斐濟代表處,恢復代表處名稱為「中華民國(台灣)駐斐濟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Taiwan)to the Republic of Fiji),並享有依據1971年《斐濟外交特權及豁免法》的外交特權。

媒體詢問,斐濟此舉是否意味對台灣與中國雙重承認。周民淦表示,有關台灣與其他非邦交國交往,並沒有排除任何狀況,任何國家有意提升對台經貿空間,外交部皆會認真研議。

周民淦指出,斐濟前任政府迫於中國壓力,2018年片面將台灣駐處更名為「駐斐濟台北商務辦事處」(Taipei Trade Office in Fiji)。

周民淦表示,經政府及駐處人員爭取,加上去年底斐濟大選政黨輪替,由親民主陣營的「人民聯盟黨」(People’s Alliance Party)、「國家聯盟黨」(National Federation Party)及「社會民主自由黨」(SODELPA)合組聯合政府共同執政,決議撤銷前任政府決定,恢復駐處名稱及外交特權。

周民淦說,新任政府肯定台灣自1971年起在斐濟共和國設立代表機構以來,在農漁業、醫療、教育及人才培育等領域密切交流合作,造福斐濟人民,確具實質貢獻。

對此,外交部表示肯定並感謝斐濟新政府的決定,並強調斐濟為台灣在太平洋區域理念相近合作的重要夥伴,兩國政府將在既有合作基礎上,持續穩健交流,深化台斐友好關係。(編輯:蘇龍麒)11203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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