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4日電)行政院會昨天通過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規範,不讓詐騙集團再冒用名人,也賦予平台業者責任。內政部長林右昌昨天也拜會Meta,盼在草案三讀前,能進一步加強投資廣告實名制管理,與政府加強合作。
詐騙集團假借名人名義,透過臉書等社群平台投放釣魚廣告進行投資詐欺行為日益猖獗,行政院會昨天通過「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0條之1修正草案,規範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未來相關廣告除須載明刊播者等資訊,也禁登冒用名人引誘投資等6類廣告,而平台業者若違規刊登,導致他人誤信或被詐騙受害,也會有連帶賠償責任;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目前警方只要通報疑似涉詐廣告,經Meta查證屬實,基本都能在一天內下架,林右昌昨天與警政署長黃明昭拜會Meta,感謝並肯定Meta身為網絡社群龍頭,積極配合政府打擊詐騙。
林右昌指出,解決詐騙問題不僅止於後端的查緝,而是要從源頭控管打擊才是根本之道,且詐騙集團熟知民眾對社群的信任與使用有高度依賴,經常透過臉書等社群進行投資詐騙廣告投放,讓民眾誤信受騙。
他表示,特別拜會Meta是希望了解在修法完成前,企業如何加強精進投資廣告實名制的審核及管理,徹底解決詐騙問題,也感謝Meta認同並支持政府的政策作為,且承諾會在修法完成前盡力配合,共同研擬最有效的手段打擊詐騙犯罪。
林右昌說,希望未來透過公私協力,在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草案三讀前,能進一步加強投資廣告實名制管理,與政府加強合作,共同阻斷投資詐騙。(編輯:張均懋)11204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