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6日電)中國近日修訂「反間諜法」擴大適用範圍,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天表示,間諜行為對香港及國家安全構成很大風險,必然會將間諜相關行為包括在基本法23條立法內。
中國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次會議在4月26日表決通過修訂後的反間諜法。據陸媒報導,修訂「完善了」間諜行為的定義,包括將「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實施網絡攻擊、侵入、干擾、控制、破壞等活動」明確為間諜行為。
鄧炳強6日出席電台節目訪問後,接受媒體提問。有記者問到,中國此前審議反間諜法的修訂法案,而香港國安法未涵蓋相關類別,基本法23條立法會否包含反間諜的相關法例?其在香港修訂的必要性及安全性是怎樣?
鄧炳強表示,基本法23條涵蓋7類罪行,其中一類為竊取國家機密罪,間諜行為跟竊取國家機密息息相關,政府研究法例時,「必然會將間諜相關的行為包括在內」。
他表示,間諜行為對香港安全和國家安全構成很大風險,必然會加進基本法23條立法內。政府計劃最遲明年完成立法工作。
基本法23條規定,香港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7類罪行,包括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及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上述部分罪行已包含在香港現有法例,如香港國安法包含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罪行,港府認為仍需就基本法23條立法。
港區人大常委李慧琼日前接受港媒訪問時表示,香港主權移交多年,特別是青年一代,未必能辨別何謂間諜活動,擔心有心人打著「教育交流」旗幟進行間諜活動。
李慧琼表示,她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中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可考慮加強各省市地區政府對中小學教育進行反間諜的宣傳,增強社會的反間諜意識。
至於中國的反間諜法有沒有地方適用於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李慧琼說,要考慮實際情況,形容在港間諜是「水銀瀉地的多」。(編輯:陳沛冰/楊昇儒)11205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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