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6日電)立法院會5月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增設國際事務處;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說,7日起至12日將進行國際事務處長的海選作業,這也是立法院首次就一級主管對外海選,順利的話,希望在6月底、7月初確定人選。
鑒於目前立法院秘書處下設的公關室,其處理國際交流事務的架構,已不足因應台灣特殊國際地位現實所需,立法院會5月12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增設國際事務處,掌理立法院國際交流、合作、立委籌組或參與國際組織等8大事項,提供立委更優質的國會外交支援等服務。此案已經總統公告後生效。
游錫堃今天受訪提到,目前國會外交事務是由秘書處支援,人力不足,像是立委組團出訪時,無法隨團給予協助,且當訪團回國後,相關資料也沒有人力可以整理、建檔,必須由立委辦公室自行處理,若立委不再連任,往往無法累積國會外交成果,十分可惜。
游錫堃說,國際事務處成立後,不僅能與國外的國會辦公室或智庫建立聯繫管道,也能累積外交成果與人脈,並建立資料庫,不論哪一屆的立委,都可以使用相關資源。
游錫堃說,立法院內的升遷,過去以內部人員為優先,由於國際事務處是新生力軍,立法院內部雖有人才,但還是希望能擴大選才,因此這次採用海選方式進行,這也是有史以來的第一次。
游錫堃指出,目前由5名立法院內部人士及2名外部人士,組成7人評選小組,待收到申請者的資料後進行評選,再圈選出幾位適合的候選人讓他作最後決定,海選結果將於7月對外公告。
游錫堃說,如果順利的話,希望在6月底、7月初決定人選,也希望下會期成立國際事務處,提供立委們對於國會外交事務的服務,增加國會外交量能。
根據立法院甄選職員公告,國際事務處長的職等為簡任第12職等至第13職等,甄選資格條件則有8點,包括須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現職公務人員簡任第12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或具有升任簡任第12職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此外,甄選資格條件也包括,近3年年終考績考列2甲1乙以上;英文聽說讀寫流利。另具英文以外外語能力(日語/西語/韓語/法語/德語精通者尤佳)擇優錄取;須有國際事務工作經驗,善溝通協調、分析判斷能力,具領導團隊合作與服務精神者;無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得任用的事項。(編輯:林興盟)1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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