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沛冰台北13日電)香港政府入稟法院申請禁止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有法律學者表示,港府是想在最短時間內禁止「榮光」繼續傳播,也在某程度上產生「封網」效應。
最近數月發生多次香港體育代表隊或運動員參與國際性比賽時,「榮光」被誤當作是「香港國歌」播放,而從美國搜尋引擎谷歌(Google)輸入「香港國歌」,會出現「榮光」。港府因而多次要求谷歌移除相關錯誤訊息,但谷歌未有執行。
香港政府5日向法院入稟要求頒發禁制令,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包括在互聯網、任何可供網上取覽的媒介、網上平台等傳播、演奏、印刷、出版、出售、散播或展示「榮光」,包括其旋律、歌詞或任何改編版本,具意圖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或使「榮光」被誤為「香港國歌」。
入稟狀附上32條YouTube影片連結,包括「榮光」不同語言版本、純音樂版及管弦樂團版等。其中一條影片來自台灣公共電視節目「藝術很有事」第60集,當中訪問「榮光」創作團隊及播放「願榮光歸香港」。
外界關注禁制令是否適用於香港境外,以及港府是否有「封網」意圖。
美國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亞洲法律中心高級研究員任建峰向中央社表示,目前香港律政司沒有很清晰表明是想申請本地禁制令還是全球性禁制令,如果律政司是申請全球性禁制令而最終獲法院批准,即在香港境外傳播「榮光」也屬違法。
他指,屆時若有人在境外傳播「榮光」,理論上港府可以向海外法院要求執行禁制令。但今次事件政治意味濃,「我看不到有西方民主國家願意執行。」
他表示,若港府只申請本地禁制令,法令只限在香港境內執行。
對於若法院批准禁制令,谷歌或YouTube是否需將「榮光」的影片下架或限制不在香港傳播,任建峰表示,若是使用海外伺服器上傳到互聯網平台,則難透過本地禁制令執法。
他指,谷歌作為全球性公司,最大市場是美國及歐盟,相信谷歌作任何決定也需顧及其國際形象,及與歐美國家的關係。
任建峰表示,港府申請禁制令,是想以最快方法在最短時間內禁止歌曲繼續傳播,也避免動用「港區國安法」等政治性罪行對違法者作出檢控。
他又指,港府此舉某程度上產生「封網」效應,因為法院批准禁制令,不論互聯網平台自行下架歌曲,或甚至撤出香港市場,或港府可能對互聯網平台的香港員工作出檢控等,都間接達到「封網」的效果。
他說,港府另一可能做法,是要求本地互聯網供應商屏蔽有關「榮光」的影片,也某程度上產生「封網」效應。
不過,香港律師謝連忠在其臉書發帖文表示,港府申請禁制令是因海外運動比賽錯誤播放國歌事件,港府多次向谷歌交涉但不得要領,估計是因谷歌作為國際性巨企,難以隨便將歌曲下架。但港府卻視此為國家大事,不可能讓事件不了了之。
謝連忠表示,相信最終禁制令只能在港執行,令街頭或任何公開場合,不會再有人奏唱此歌,由於禁制令在美國沒法執行,Youtube仍然會存放此歌曲,「港府的無奈,仍然揮之不去。」
他表示,即使有人提到把Youtube實行「封網」,也只能限在香港看不到Youtube內容,Youtube的內容也不會消失,「性質有如掩耳盜鈴,有姿勢無實際。」(編輯:呂佳蓉) 11206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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