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8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以4:0的票數審議通過鏡電視上架中嘉、凱擘、台固等共32個有線電視系統86頻道案,但考量此案爭議頗多,NCC附帶條件,要求鏡電視8大股東須簽不賣股、不找人頭的切結書。
NCC共有7位委員,由於副主委翁柏宗迴避,僅6位委員參與決議,其中有1位委員確診,改以線上會議的方式參與;最終2位委員棄權、4位委員同意許可,以4:0通過鏡電視上架案。
至於2位委員為何選擇棄權,而非投下反對票,NCC主秘黃文哲表示,委員今天提出非常多疑問,鏡電視董事長鄭優也提出說明,不過委員認為,沒有從說明內容得到通過或是不通過的心證,因此決定棄權。
NCC指出,考量外界有諸多疑慮,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2項第2款附加停止條件,要求鏡電視於處分送達的次日起、1個月內,將切結書陳報NCC,處分始生效力。
至於切結書內容,NCC指出,公司全體股東須切結以下內容「股東除以股份之全部或一部交付信託外,並無以其股份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情形」。NCC也將持續依法監督該公司,追蹤「鏡電視新聞台」申設許可附款的履行情形。
NCC審查通過鏡電視上架中嘉、凱擘、台固等共32個有線電視系統86頻道案後,按照程序,NCC確認議事規則並發函後,系統業者後續要螢幕跑馬5天後才能上架播出,以此推算,民眾最快7月中旬可以收看鏡電視。
鏡電視上架86台後,NCC表示,總戶數約263萬戶,市占率過半、達56.9%。(編輯:潘羿菁)11206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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