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5日電)港府藉口違反國安法並重金懸賞和追緝流亡海外的8港人舉世譁然,不過香港南華早報4日報導,實際上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而被港府列入通緝要犯名單的港人高達數十人,其中包括發起眾籌募款者。
報導說,香港警方宣布懸賞100萬港幣(約新台幣402萬元)追緝流亡海外的8名反對派要角後,南早掌握上述獨家消息。
港府消息來源透露,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港人包括被國家安全處幹員逮捕後棄保潛逃海外,這些被幹員追捕的都是港人,若干雖持有外國護照但仍具有香港居留權,而被視為香港公民。
據南早的掌握,其他被列入港府通緝要犯名單的還包括,前香港立法會新界東地區直選議員梁頌恆、前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僱員鄭文傑、 流亡美國與德國的香港民主人士張崑陽及黃台仰。
張崑陽曾擔任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積極遊說各方支持美國國會跨黨派議員提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另3人像是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華府遊說組織「香港民主會」(HKDC)執行總監朱牧民等。
消息來源說,香港國安法2020年生效,他們都是恰好在此之前或之後離港,其中多半目前旅居澳洲、歐洲與北美,甚至在全球發動眾籌募款的也被列入港府的通緝名單,這些人具有1個月內可籌得數十萬港幣的能力。
消息來源警告響應眾籌的支持者,若他們的捐款用於煽動分裂或顛覆國家,可能也將被界定違反國安法,不過他也坦承港警難以遏止,因為取得眾籌的銀行帳號都是在香港境外。
上述和另個政府消息來源也承認,無法透過國外執法單位逮捕流亡者,兩人指出,因流亡海外的港人被視為,通常未列入國際刑警組織通緝名單「紅色通報」的政治難民。
報導說,自2020年6月30日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國安處的幹員已逮捕260名港人,他們的年齡介於15至90歲,當中161人與5家企業被起訴,79人被判刑。
至於被港府重金懸賞的8人分別是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許智峯、郭榮鏗,前職工會聯盟總幹事蒙兆達,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以及袁弓夷,郭鳳儀和劉祖廸。
香港警方說,當中有7人呼籲國際社會制裁香港,另有消息來源披露,港府宣布的這8人都是經過挑選的,因為他們被控涉嫌重罪,包括他們投入參與危及國家安全的行動情節重大,超過其他被通緝的人等。
但批評者質疑重金懸賞的成效,因自從北京強力主導執行香港國安法後,流亡海外的香港民主派旅居的國家如英美澳,早就終止與香港之間的引渡條例。
上述消息來源還說,那些被指控的政治犯通常也豁免於引渡條例。(編輯:曹宇帆/唐佩君)11207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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