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萬安演習人車管制 北部7縣市24日打頭陣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1日電)國防部今天表示,配合漢光操演,「萬安46號演習」24日至27日每天下午1時30分至2時,依序於北部、南部、東部、中部實施;另外,接續在下午2時至2時30分實施「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以強化量能。

國防部今天表示,「萬安46號演習」的目的為策進防空機制運作與效能,以降低空襲的損害,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國防部說明,此次循例由各地方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依防情狀況發放「防空警報」,輔以電視台、廣播電台及村里、學校、警察巡邏車廣播系統等多重預警手段;同時運用「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手機告警訊息,以提升警報涵蓋率,爭取早期預警時間。

除此之外,於演習警報解除後,將接續在下午2時至下午2時30分實施「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災害救援演練,驗證重點在防空疏散避難及災民收容救濟,由22個地方政府各擇1個鄉鎮市區驗證「車停,人就近疏散」及「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同時由22個地方政府各開設1處災民收容救濟站,整合地方政府、慈善機構、團體及熱心志工,並盤點各項住宿、水電及物資等資源,以強化災民收容救濟量能。

國防部提醒,各地區行駛車輛聽聞防空演習警報時,請駕駛人保持鎮靜,切勿違反交通規則,依警察及民防值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防空演習期間,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及民眾均應配合管制與演練,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北部地區演習日期為24日,縣市包括宜蘭縣、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等7縣市;25日南部地區,包括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26日東部地區及外離島,包括花蓮縣、台東縣、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27日中部地區,包括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編輯:楊凱翔)11207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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