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提修法盼檢警專業分工 曹興誠籲救治司法癱瘓

民團提修法盼檢警專業分工  曹興誠籲救治司法癱瘓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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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2日電)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與聯電創辦人曹興誠今天說,為救治司法癱瘓,聯盟提出修法建議,希望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5年以下的犯罪由司法警察負責偵查,讓檢警專業分工,也要落實刑事妥速審判法。

曹興誠表示,司法改革進度緩慢,是人民的傷痛和無奈,而過去大眾都寄望於司法院或行政院進行司法改革,但改革的主戰場應該在立法院,請立法院緊急救治司法癱瘓。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曹興誠及朝野立委,今天針對司法改革議題,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律師陳為祥說明目前司法癱瘓的病徵,包括地檢署未結案數逐年攀升,民國111年的未結案件數近11萬件,是108年的1.7倍,而地檢署實際處理的案件數,已來到每年近75萬件。

陳為祥指出,111年全部地檢署實際負責偵查案件的檢察官人力,應不到800人,而警政署轄下警察人數約7萬人,其中負責刑事偵查的警察則有7128人,約為偵查檢察官的9倍。

陳為祥說,根據研究,在92年9月至97年12月間,檢察官針對1014件一審無罪判決中的828件提起上訴,上訴率為81.66%,但二審法院改判有罪僅162件,其餘666件均維持無罪。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表示,為救治司法癱瘓,應讓檢警專業分工、落實刑事妥速審判法,讓司法案件不再塞車,因此聯盟提出修法建議。在刑事訴訟法部分,建議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5年以下之犯罪由司法警察負責偵查,而當司法警察偵辦後,應提出起訴、緩起訴或不起訴的建議,連同卷證資料,移請檢察官逕為處分,若檢察官認為調查尚不完備,應請警察補充偵查等。

至於刑事妥速審判法修法部分,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建議,為落實禁止重複審判、一事不再理的普世人權價值,及貫徹無罪推定原則,避免檢察官利用上訴處罰被告等,應禁止檢察官對一審無罪判決提起上訴,但如果原判決所憑的證物已證明其為偽造或變造等情況下,不在此限。

曹興誠表示,過去大眾討論司法改革,較關注司法體系品質的提升,例如淘汰恐龍法官、消除檢察官、警察的徇私舞弊等,但現在司法面臨的問題,是心血管嚴重堵塞,司法體系處理案件遲緩異常,幾近癱瘓。

與會的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國民黨立委游毓蘭、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大多認同聯盟所提主張。

蔡易餘說,如果下會期能完成修法,這樣有100分;若沒辦法,也希望下會期能完整討論,讓下一屆的立委持續努力解決司法癱瘓問題。游毓蘭提到,她除提出廢止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也認為檢警要專業分工。

邱顯智說,支持聯盟的主張,要系統性解決檢察系統癱瘓問題。賴香伶指出,希望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盡速排審,也應在最短時間將其當作核心改革重點。(編輯:黃國倫)11207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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