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居案 陸委會:中國大陸法制和他國截然不同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27日電);台商李孟居被中國大陸指控為「台諜」,服刑期滿後仍因為附加刑未能離境。陸委會今天表示,持續掌握這個案子。中國大陸法制系統和他國截然不同,建議赴陸必須考量這些風險。

陸委會今天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在會中作上述表示。

台商李孟居被中國大陸指控為「台諜」,被判1年10個月刑期和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2年。他在2021年服刑期滿,但因附加刑不准自中國大陸離境,未能返台。期滿後,李孟居已於24日離開中國大陸,抵達日本。

詹志宏表示,這個案子在4年前掌握迄今,期間一路陪伴家屬提供必要協助,直到昨天仍保持聯絡。李孟居從大陸出境到抵達日本報平安,這些內容都有掌握;大陸官方沒有透過任何管道告知陸委會。

他說,李孟居已經重獲自由,關於他什麼時候回到台灣,行程由他自行安排。

詹志宏指出,中國大陸的附加刑叫做剝奪政治權利,也就是褫奪公權意思,但可限制居住、限制行動;李孟居或其他類似案例在服完刑出獄後,仍不能隨意出境或是選擇居住地點。

他強調,中國大陸法制系統和其他國家截然不同,建議赴陸必須考量這些風險。

目前有多少被判附加刑台灣人案例?詹志宏坦言,大陸官方沒有理由地扣押台灣人,使其未能聯絡外界,有的個案失蹤了家屬恐怕也不知道。出於有些案例根本沒有被通報;或是通報了,基於尊重家屬意願不對外公布,案例數量難有明確統計數字。

南台灣兩岸關係協會聯合會主席蔡金樹被中國大陸控為間諜,由於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他在今年5月出獄後被留置在廈門鼓浪嶼。

詹志宏表示,蔡金樹被限制居住,這是目前的狀況,希望他早日獲得自由、早日出境回到台灣;過去也有個案,附加刑還沒滿或是還沒執行就被釋放了,這都取決於中國大陸司法系統。(編輯:邱國強)11207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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