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8日電) 內政部今天說,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的確有總檢討必要,相關政策還在討論階段,並無所謂同意近期發函與不能支用預收款的情事;將持續聽取各方意見,使預售制度更健全、保障消費者權益。
媒體報導,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上週邀集金管會、信託公會,和建商、銀行開會討論民眾購屋權益保障議題,內政部同意限制建商在未完成樓地板興建到一定比率之前,「不能動用民眾的預收款」,並可望近期內發出正式函令。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由於近年來國內發生多起預售爛尾樓,以及預售屋一屋多賣的爭議,造成民眾繳交預售屋價金,卻無法得到保障的情形。
內政部指出,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的確有總檢討的必要,希望確保民眾繳交的價金,是真正運用在房屋的興建上,但並非去凍結建商支用預售收入款;預售屋被假買賣真融資,導致一屋多賣,這種情況也應該檢討杜絕。
內政部說,檢討履保機制是為了讓預售市場更健全,是補足現有機制對消費者保障不足的部分,將朝創造消費者、建商、信託銀行三贏的方向來研議。(編輯:林興盟)11208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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