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10日電)中國工信部日前印發通知,要求中國境內所有應用程式(App)都必須向所在地的省級通信管理局備案,而通知印發前上線的App則需在2024年3月前完成備案。未備案者不得在網路上使用。
這項通知更要求App製作者、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分發平台、智慧型終端生產企業(手機製造商)建立機制。若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傳輸的訊息,應立即停止傳輸並消除,防止訊息擴散,並保存有關記錄向電信主管部門報告,依主管部門要求進行處置。
這一新措施引起中國網友及網路業界議論。不少人認為,上述通知所說的「備案」其實就是「審查」,恐將導致App的設計及製作進一步受限,是官方進一步控制資訊流通的作法。而業界人士認為,此舉除將衝擊中國本土的App製作個人、團隊及企業外,也將影響外國的App製作方。
綜合中國媒體報導,工信部表示,App備案制是為「促進互聯網(網際網路)行業規範健康發展,進一步做好移動網路訊息服務管理」而推出。
通知明確規定,在中國境內從事互聯網訊息服務的APP主辦者,應當依照中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未履行備案手續者,不得從事App網路訊息服務。
通知並要求,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分發平台、智慧型終端生產企業(手機製造商)等,不得為未履行備案手續的App提供網路接入、分發、預置等服務。
根據通知內容,在這項通知發布前開展業務的App業者,需在今年9月至2024年3月底向所在地的省級通信管理局履行備案手續。2024年4月至6月底,電信主管部門將組織對App備案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並對未履行備案手續的App依法處置。
通知還規定,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分發平台應對App製作組織或個人的用戶真實身分、網路資源等訊息進行查驗,不得在明知或應知訊息不準確情況下,為其代為履行備案手續。
路透社報導,App開發商AppInChina創始人畢夏普(Rich Bishop)認為,新規也將影響中國境外的App開發者,因為他們原本可自由地在蘋果手機應用商店推出App,不需向中國當局申請。但在新規下,這些開發者必須在中國設立公司,或與當地業者合作。
上海一名律師則表示,新規定主要是為打擊網路詐騙,但它將影響中國所有的App;其他中國網友則質疑,此舉代表中國的「互聯網宣告死亡」,讓中國網路成為「牆中牆」;還有人諷刺說,中國工信部應該進一步規定,App只能由手機製造商內建。(編輯:邱國強/呂佳蓉)11208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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