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2日電)監察委員范巽綠今天說,國立台灣大學一號館是近百年的建築,依法在整修工程等處分前,應先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但台大卻未依規提報工程計畫,她已對此申請調查。
范巽綠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台大創校於1928年,迄今已有94年歷史,據悉,屋齡50年以上建物計有351處,面積逾25萬平方公尺,占建物總面積近20%;其中,登錄為古蹟及歷史建物即有61處,面積超過6.5萬平方公尺,但台大今年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經費僅編列新台幣400萬元。
范巽綠說,台大歷史建築鹿鳴堂(原僑光堂)曾發生險遭拆除事件,近日又發生已列管為50年以上建物之「一號館」擅自修繕情形,凸顯學校對於文化資產保護似有認識不足情形。
她表示,台大一號館是近百年的建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規定,興建完竣逾50年的公有建物,處分前應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但台大在進行整修工程前,未依規定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報工程計畫,且經台北市政府多次函請該校提供緊急搶修計畫,仍遲未提供。
范巽綠指出,將深入調查台大有無積極清查並維護管理所屬館社文化資產,以及有無合理編列相關預算並妥適運用,也會確認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有無落實追蹤校內具文化資產的建物,及有無善盡督管公有列冊文資等情事。
她也提醒,鑒於大學的公共性,加上台大身為國內最高學府,承載著歷史及建築價值的有形文化資產維護責任,應全面性思考並積極建立完善維護機制,以免珍貴的文化資產因維護管理不當而消逝。(編輯:張均懋)11208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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