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提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 院級會報納六都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7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針對9面向訂定基本政策,並規劃在行政院成立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並納入直轄市代表;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會今天除通過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也通過由交通部擬具、行政院政務委員吳澤成審查的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鑑於台灣道安情勢嚴峻,外界也期盼政府借鏡日本推動交通安全對策法經驗,推動基本法立法,因此蒐集各界意見擬具草案。

交通部長王國材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是上位指導方針,針對人、車、路、汽車運輸業、教育宣導、執法、救護、保險、研究與發展9個面向訂定基本政策,作為跨部會與各級政府的依據,其中關鍵是將交通部的道安委員會,提升成政院層級。

王國材說,草案是參考日本1970年訂定交通安全對策基本法,日本在1970年1年事故死亡人數是1萬6765人,而到2021年死亡人數降為2636人,降低了84.3%,可說是成功案例。

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計有總則、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道路交通安全計畫、道路交通安全會報及附則共5章,計27條。

根據草案,行政院將成立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並納入直轄市代表;另外也要求各級政府應規劃提供足夠經費、落實資訊公開、資料互助及官學民共同參與等推行方式,提升政府與國民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視。(編輯:蘇志宗)11208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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