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27日電)為突破西方科技圍堵,中共中央、中國國務院今天印發「加強青年科技人才培養使用」的措施,宣示國家重大科技任務、關鍵核心技術研發要大膽使用青年人才且「挑大梁」,40歲以下者擔任項目負責人和骨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
新華社報導,這項由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青年科技人才培養和使用的若干措施」的文件,對晉用及提拔青年科技人才,訂立原則要求及量化指標。
這項措施首先提到,訂立措施的目的是激勵引導青年科技人才,在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和建設「科技強國、人才強國」實踐中「建功立業」,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奉獻青春和智慧」。
措施指出,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國家重大科技任務中「挑大梁、當主角」。國家重大科技任務、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應急科技攻關大膽使用青年科技人才,40歲以下者擔任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骨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
同時,穩步提高「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對青年科技人才的資助規模,將資助項目數比重保持在45%以上,支持青年科技人才開展原創、尖端、交叉科學問題研究。
此外,地方科技任務要加大對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深入實施「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青年科學家項目」,負責人申報年齡可放寬到40歲,不設職稱、學歷限制。
措施並鼓勵各類國家科技創新基地,向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設立科研項目,由40歲以下青年科技人才領銜承擔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60%;基本科研業務費重點用於支持35歲以下青年科技人才開展自主研究,有條件的單位支持比例逐步提到不低於年度預算的50%。
這項措施要求,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主管部門要正確看待和運用論文指標,形成既發揮高品質論文價值,又堅決反對單純以論文數量論英雄的氛圍。
措施還提出,要減輕青年科技人才的「非科研負擔」,持續推進「減負行動」,減少科研業務之外的事務性工作,「杜絕不必要的應酬活動」,保證科研崗位青年科技人才參與非學術事務性活動每週不超過1天、每週80%以上工作時間用於科研學術活動。行政部門和國企原則上不得借調一線科研人員從事非科研工作。
措施也要求,要加大青年科技人才生活服務保障力度。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結合實際,採適當方式提高職業早期青年科技人才薪酬待遇。保障休息休假,定期組織醫療體檢、心理咨詢活動,探索建立學術休假制度,營造「寬鬆和諧的科研文化環境」。
措施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青年科技人才工作作為「戰略性工作,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人才隊伍建設總體部署」。(編輯:邱國強)11208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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