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8日電)今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將於31日下午5時截止,項目包含「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內政部營建署今天表示,統計至昨天止,自購補貼申請戶1萬5579戶、修繕補貼1705戶。
內政部營建署上午發布新聞稿說明,想申請住宅補貼的民眾請把握最後申請時間,備齊文件後多多使用線上申請,可加速地方政府審查,以利早日獲得補貼。
營建署表示,近期有貸款買房或準備購屋需求的民眾,「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提供近2年內符合購買住宅且辦理貸款者申請,需檢附建物所有權狀及貸款餘額證明,未購屋者申請時則不用先檢附前開資料。
經核定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之日起1年內,提供購置住宅的建物所有權狀影本等資料,辦理後續優惠貸款或轉換為優惠利率等。
營建署指出,最高優惠貸款額度依縣市分別為排北市250萬元、新北市230萬元、其他縣市210萬元,優惠利率為第一類(弱勢戶)郵儲利率減0.533%,第二類(一般戶)郵儲利率加0.042%,補貼期間最長20年。此外,針對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比照行政院核定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再優惠1碼,優惠期間自112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此貸款也可搭配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
另外,若有整修家中房屋的需求,僅持有1間且屋齡超過10年住宅的家庭可以參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檢附該住宅的建物所有權狀提出申請,待取得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定資格後6個月內,向承貸金融機構辦理優惠貸款。
最高優惠貸款額度80萬元,優惠利率第一類(弱勢戶)郵儲利率減0.533%,第二類(一般戶)郵儲利率加0.042%,補貼期間最長15年。此貸款也可搭配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
營建署最後強調,住宅補貼採評點制度,8月31日受理申請期間截止後,審查期間為2至4個月,直轄市、縣(市)政府會依評點基準表評分,按分數排序後,於計畫戶數額度內由高分至低分依序補貼,跟申請遞件時間無關。(編輯:張若瑤)11208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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