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28日電)教育部近日預告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但多個兒少團體與跨黨派立委今天批評,部版草案「重調查、輕輔導」,且條文中有許多模糊字眼,恐讓校園淪為法院,應先召開公聽會凝聚各界共識。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吳林輝出席記者會時回應,草案預告到8月31日,會持續蒐集意見,討論後將慎重處理。吳林輝強調,學校目的是辦教育,不該讓學校成為司法調查單位,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上路多年,草案內容都是再三斟酌,目的是確保學生權益避免衍生爭議。
教育部近日預告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將「師對生」與「生對生」調查處理機制分離,針對生對生霸凌,不再強調持續性,嚴重肢體暴力或網路侵害皆準用霸凌防制準則。
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執行長白麗芳今天偕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理事長林月琴、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以及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台灣民眾黨立委陳琬惠共同舉行「倉促施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把校園變法院」記者會。
白麗芳表示,教育部預告草案雖強調輔導先行,但實際比對輔導篇幅比重卻有下降,反而是調查程序有關的條文鉅細靡遺,整部準則儼然就是為調查而生。預告草案充斥許多模糊用詞,包含超出一般社會通念、情節重大、非有正當理由等,且納入一次性肢體衝突或網路侵害行為,未來學校量能是否能負荷恐成為問題。
白麗芳指出,防制校園霸凌,輔導是關鍵,霸凌防制準則裡不要含糊、宣示性的字眼,需要更具體清楚的輔導措施,教育部可參考日本防止校園霸凌對策推進法。
馮喬蘭說明,生對生霸凌事件首重輔導,不能只有調查、懲處等管理手段,倘若校園霸凌的機制本末倒置,只有調查懲處,就無法發揮功效。
陳培瑜表示,校園霸凌的申訴調查和懲處固然重要,但不能只處理表面的衝突和近因,政府必須給予充足人力、資源,及時輔導行為人和被害人,才能真正預防。她呼籲,行政院應盡速通過學生輔導法修正草案,並送交立法院審議,才能回應家長、專業輔導人員及教師團體的期盼。
王婉諭強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草案條文明定,一次暴力非霸凌只要超過「社會通念可忍受」就準用,但社會通念程度定義非常模糊,恐無法解決霸凌事件適用狀況。她呼籲,教育部應舉辦正式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編輯:張若瑤)11208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