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杜絕關說 將禁止道路組擔任計畫審委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9日電)營建署道路組組長涉嫌利用審核前瞻計畫收賄,遭檢方求刑25年。營建署今天表示,計畫審議非單一審議委員或組長得以決定,但為徹底杜絕關說,後續道路組將只負責幕僚作業,不再擔任審議委員。

原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張之明涉嫌利用審核前瞻的「推動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及「提升道路品質計畫2.0」,收受業者賄款及不正利益共計新台幣7567萬餘元,昨天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求刑25年。

營建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張之明案尊重司法偵查,也尊重檢方初步起訴的結果及注意被告無罪推定原則,後續希望法院秉持毋枉毋縱原則,落實公平審判,釐清相關疑義。

營建署也解釋,「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審查機制,是經審議委員投票決定優選案件,並經內政部核決,絕非單一審議委員或組長得以決定審議結果,組長並無核處的職權,且審議通過的補助案件,工程發包設計採購屬地方政府權責,營建署無法介入也無權決定得標廠商。

但營建署強調,為徹底杜絕關說,後續道路組僅負責幕僚作業,不得再擔任審議委員。

張之明已遭營建署調離主管職務,並停止職務。營建署表示,針對檢方所提起訴書內容,後續將盡速移送考績委員會,依法追究行政責任,絕不寬貸,未來也將不定期調整人員工作負責區域職務,貫徹職務輪調機制,也請營建署全體人員清廉自持,謹慎自律,嚴格杜絕不當關說飲宴,遵守廉政倫理規範作為。(編輯:林淑媛)11208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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