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11日電)多名青少女在接種HPV疫苗後,在沒有家族或個人病史下,確診類風濕性關節疾病,她們向衛福部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衛福部卻在官司敗訴後修改相關辦法,立委今天批評衛福部,並喊話「不要再上訴了」。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及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上午陪同一位注射HPV(人類乳突病毒,human papillomavirus vaccine,簡稱HPV)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的青少女Amber的父親,舉行「HPV疫苗痛痛女孩勝訴再三案!衛福部,你還要上訴嗎?」記者會。
黃淑英說,「痛痛女」是接種HPV疫苗後發生不良反應女性的別稱,衛福部疾管署網站資料顯示,民國108年到111年間,接種HPV疫苗發生不良反應的申訴案件有46件,39件已審議完畢,多為16歲以下女性,症狀非常類似,屬免疫性疾病反應,其中有10件類風濕性關節炎。
黃淑英表示,來找她協助的幾位青少女,都沒有家族或個人病史,雖然不知道疾病是否與疫苗有關,但原本健康的小孩,打完疫苗後,變了一個人。
黃淑英說,醫學有不確定性,沒有那麼絕對,有其侷限性。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依據以人口群為基礎的大數據研究,主張出現類風濕性關節炎症狀,有打跟沒有打疫苗是差不多的;又引用未經同儕審查,以及不適用亞洲人、非洲人的研究數據,認為這些女性的症狀與施打疫苗無關,「我們聽不下去」。
Amber的父親表示,Amber在國二(民國108年)打完疫苗後,誘發類風濕性關節炎,法院在今年8月判他們勝訴,但女兒受到的傷害是永久的。他知道衛福部會上訴,全家要繼續面對這場戰爭,女兒發病後在學校經歷霸凌,衛福部連最基本的補償都做不到,他呼籲有同樣情況的人站出來,一起面對這場不公平的戰爭。
林淑芬指出,雖然有5起官司是勝訴,但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後來卻修改「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等於衛福部邊比賽、邊修改遊戲規則,還違反母法傳染病防治法的立法意旨,即便受害者打贏官司也沒用,甚至有審議小組向媒體透露,修改辦法是為因應敗訴。
衛福部專門委員張育綾說,衛福部對受害家庭的心理負擔感同身受,但不管是什麼制度,結果都未必能盡如人意。每個案子都是個案認定,有5個案子有給予救濟,不是什麼都不給。
至於為何要上訴,張育綾表示,不容易釐清病因的疾病,並不少見,個案均已進入訴訟,就不便說明。但會上訴是法官在判決中所說的內容,會讓之後的審議很難運作,制度上會窒礙難行。因果關係認定是參考WHO(世界衛生組織)規則,若大家不能接受,未來要採行什麼方式需要再討論。(編輯:翟思嘉)11209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