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5法有望分批送立院審查 促轉條例將更名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6日電)轉型正義5法當中,包含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政院皆已完成審查;政院官員指出,正思考這會期將已審查完竣的3法,送立法院審議。

至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官員說,促轉條例預計大幅更正且會更名為「國家推動轉型正義法」,仍在進一步審議;而政治受難者及家屬關注的「加害者識別及處置專法」,尚在尋求最大共識。

轉型正義5法推出期程引發關注,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長賴俊兆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5法共3項修法、2項立法,包含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修正、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草案,以及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加害者識別及處置專法草案。

賴俊兆說,轉型正義5法的提出,一是延續促轉會解散時,總結報告所提出的法制建議,再者是總統蔡英文今年2月出席228事件76週年中樞紀念儀式時曾說,希望轉型正義相關法案1年內完成立法,讓法制更完備。

賴俊兆指出,轉型正義5法的推動並非憑空而出,而是透過法制化讓民主、人權價值更完整,並鞏固轉型正義8年來的成果,將民主人權價值寫進台灣DNA。

修法部分,賴俊兆表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由人權處負責全文修正,由於轉型正義已到落實階段,因此條例名稱將調整為「國家推動轉型正義法」,增加不義遺址、政治檔案、加害者識別等專章,擔綱轉型正義的總法、基本法角色。

另外,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發會、法務部3月已分別報行政院,並完成審查。

賴俊兆說,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計以「最大開放、最小限制」為原則,就屬於國家機密的政治檔案增訂解密機制與標準,並限縮限制應用事由;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則配合政治檔案條例修法,刪除國家情報來源或管道現行為「永久保密」規定,改為定期檢討保密必要性。

立法部分,文化部4月已將不義遺址保存條例提報行政院,並完成審查。賴俊兆說,條例主要是明定不義遺址保存目的及主管機關法定執掌,並規範不義遺址審定程序及資訊公開;另就已審議公告的不義遺址,依公有或私有權屬及現況空間狀態等區分類型保存活化,並明定保護規範。

至於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高度關注的加害者識別及處置專法,賴俊兆指出,草案複雜、難度高,但這是邁向真相與和解必經之路,法務部正持續召開相關諮詢會議,與專家、學者、民間團體機關之間有更多討論,草案尚未送院。

不過,轉型正義5法原先期待能在這會期,都送立法院審議,但目前進度不一。

政院官員表示,加害者識別及處置專法仍在草擬中,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因為是全文修正,整體調整幅度很大,還有數個章節需要進一步討論;因此是否讓其他已完成審查的3法先送立院審議,是正在思考的模式之一。

另外,中正紀念堂轉型方案備受關注,政院官員指出,中正紀念堂轉型方案正由政院專案小組持續討論中,若涉及修法,應該是修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日前曾說,中正紀念堂轉型方向是朝如何重新確定組織定位,如何做到去個人化、去威權化,以及第三階段的空間改造來進行,正持續尋求共識。(編輯:林興盟)11209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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