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8日電)中選會今天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名單,共有10組申請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9月19日到11月2日止受理連署書件,連署門檻為28萬9667人,11月14日前將公告連署結果。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名單,共有10組申請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分別為許榮德、姚玉霜;陳玉美、古有彬;陳長宏、周玉珍;林飛龍、賴美華;郭台銘、賴佩霞;藍信祺、周克琦;符音、謝祖鉉;陳永昌、邱一峰;鄭自才、黃聖峰;陳美妃、巫超勝。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依連署方式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應在選舉公告發布後5日內,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為被連署人,申領連署人名冊格式,並繳交連署保證金新台幣100萬元。
中選會指出,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將從9月19日起到11月2日止,受理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提出連署書件。連署書件經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受理後,被連署人不得補件,也不得撤回;連署人不得撤回連署。中選會將在11月14日前公告連署結果。
中選會表示,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3條規定,被連署人或其代理人應在公告次日起45日內完成連署,並依中選會規定的連署人名冊及切結書格式,依式印製,徵求連署。
中選會說,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在選舉公告日,年滿20歲者,得為連署人。連署人連署時,並應附本人的國民身分證影本。同一連署人,以連署一組被連署人為限,同時為二組以上連署時,其連署均無效。
中選會表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3條第4項規定,連署人數已達最近1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1.5%者,也就是28萬9667人,中選會將公告為完成連署,並發給被連署人完成連署證明書。連署人數不足規定人數1/2者,保證金100萬元不予發還。
另外,依中選會公布的選舉時程,11月20日到11月24日,將受理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登記。(編輯:蘇龍麒)11209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