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9日電)為落實個資保護,行政院日前通過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相關編制,估計最晚10月底成立,主要任務是要力拚個資委員會明年揭牌,以及規劃公務與非公務機關個資保護事務監督、查核等機制。
個人資料保護法自民國99年修正公布全文後,從未明定主管機關,行政院為落實個資保護,促進個資的合理利用,並依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所示,應建立個人資料保護獨立監督機制的意旨,因此提出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設立個資保護委員會為個資法主管機關;草案今年5月獲立法院會三讀通過。
為力拚個資委員會明年順利揭牌,行政院先行籌組個資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政院官員指出,行政院日前已核定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辦事細則,以及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編制表,辦公地點、人力、法制面陸續到位,估計10月底成立;根據籌備處編制表員額為89人,但初期編制約為36人。
根據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籌備處負責推動個資保護委員會籌設事項的總體規劃、研擬個資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規、修訂個資保護法規、規劃公務與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保護事務監督、查核、通報、陳情等相關機制,以及規劃推動並執行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教育訓練、宣導與人才培育。
籌備處也須研析評估個資保護相關科技與應用模式,並研究國內、外個資保護法制、政策與執行,同時進行國際個資保護事務合作、參與、交流的規劃及推動。
另外,根據行政院日前提出的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個資保護籌備處預算擬編列經費約新台幣1.1億元,籌備處旗下將有4大組別,包括綜合企劃組、法制事務組、查核規劃組及隱私科技組。(編輯:翟思嘉)11209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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