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王揚宇台北3日電)台灣民眾黨立委陳琬惠今天指出,有2件共獲得文化部新台幣1125萬元的補助案,評審與獲補助者之間疑未遵守利益迴避,涉嫌違反文化部規範;且吹哨者雖向文化部與廉政署檢舉,卻都石沉大海。
文化部透過新聞稿表示,此案檢舉人已多次向文化部、廉政署檢舉,經文化部政風處查處,並由廉政署回覆檢舉人,「本案查無不法事證」,評審委員於評審時確實遵守規定自行提出迴避,並未參與相關案件評審及評分。
陳琬惠今天舉行記者會指出,2018年起文化部開辦兒童電視節目補助,但她接獲檢舉,指由姚孟超出任負責人的冉色斯動畫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在2018年11月與2021年5月取得文化部兒童節目補助合計1125萬元,而2次獲取補助的評審名單中,皆有2015年起即與姚孟超同為中國五號倉庫動漫影視(青島)有限公司董事的王世偉。
陳琬惠說,根據文化部訂定的「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評審審查補助案應嚴守利益迴避,並簽署切結書;但姚孟超與王世偉早在2015年起,同為中國五號倉庫動漫影視(青島)有限公司董事,明顯有利益上的合作往來。
陳琬惠指出,除了涉違反「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所要求的利益迴避,更涉嫌違反切結書中第1條第3項所要求,評審與申請補助者之間3年內不得擔任同公司董事的規定。
陳琬惠批評,吹哨者分別向文化部與廉政署檢舉,不僅文化部置之不理,廉政署也只以評審與受補助者利益迴避規範未臻嚴謹,文化部已於後續訂定「文化部及所屬機關審查補助案件迴避及保密作業要點」作為推託,根本是在聯手包庇;文化部長史哲應出面說明是否追回補助與究責,並解釋為何對吹哨者檢舉視而不見。
文化部重申,此案參與委員皆依「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規定,簽署評審切結書,確認與申請單位、個人未有僱傭、三等親等相關情形,並於評選及審查時,嚴守利益迴避及價值中立之原則,公正執行職務。
文化部強調,各項補助皆於網站完整揭露補助名單、補助情形及評審名單,可受社會公評;此案也經文化部政風處、廉政署完成調查,本案查無不法事證。(編輯:郭無患)11210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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