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林口媒體園區作為社宅用地 可滿足在地訴求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5日電)國土署今天說,林口媒體園區土地屬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有,但整體開發進度不如預期,考量這塊基地生活機能完善,就地區長遠發展來看,若能做為社宅儲備用地,可滿足在地就業與安居訴求。

聯合報4日報導,內政部擬將2.7公頃林口國際影視園區收回蓋社宅,國民黨新北市議員蔡淑君發起連署,一週收到1萬3000份連署書「贊成維持招商規畫」,並交給新北市副市長朱惕之,朱惕之允諾會反映給中央,在變更成社宅前,要舉辦說明會跟地方溝通。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透過新聞稿表示,林口媒體園區土地屬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有,原本是新北市政府推動「新北影城計畫」並提出機關用地變更為第六種產業專用區,就影視音文創、娛樂等相關產業進行招商,但整體開發進度不如預期。

國土署指出,國有財產署在今年2月1日重新詢問各部會及國土署評估使用需求,基於國有土地活化運用應優先符合國內發展所需的公益性及全民可享前提,重新檢視原有計畫推動的合宜性。

國土署表示,考量這塊基地鄰近機場捷運A9林口站,交通便捷且生活機能完善,加上近期周邊三井outlet、商業娛樂等產業陸續進駐,已加重周邊路網系統的交通負荷,因此本案應從區域整體機能條件重新審慎評估原有計畫推動的合宜性。

國土署說,現行商圈發展已帶動就業及衍生人潮的湧入,就地區長遠發展來看,這塊基地如果能做為社宅儲備用地,相信可滿足在地就業與安居的雙重訴求,也可提供地方居民必要的公共服務空間。

國土署表示,因此後續仍將與國有財產署持續溝通,並就當地整體發展規劃、地方意見及都市計畫等面向進行討論,盼能落實國有土地有效活化運用,及增進民眾福祉的目標。

國土署指出,新北市社宅目標僅達成57%,還有缺口逾1萬4000戶,新北市人口月底已達403萬人,是全國最多,且持續成長中,中央與地方仍將持續與國有財產署合作,積極盤點適合興建社宅的國有土地,減輕民眾居住負擔。

國土署說,透過社宅附屬設施,包括公共托育、日照中心等的建置,照顧新北市民的居住與生活需求,讓國有土地活化措施可創造出最大化的公共利益,為民眾打造宜居、安居的生活環境。(編輯:翟思嘉)11210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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