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2日電)立委質疑前槍擊要犯藍信祺不符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的消極資格,卻登記為被連署人。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天說,不希望法制成為少數人舞台,浪費國家資源,支持連署階段對消極資格就有限制。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列席,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詢。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質詢時指出,中選會公告明年總統大選共有10組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雖然討論度最高的是鴻海創辦人郭台銘,但最有名的是前槍擊要犯藍信祺,雖然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有消極資格限制,但連署階段卻沒有。
莊瑞雄說,藍信祺的政見包括15歲國家公告夫妻伴侶、21歲安排交往、27歲如果未婚國家配婚、廢除監獄、具中華民國籍者發給新台幣100億元等,「聽完我都想連署」,法律賦予藍信祺連署權利卻沒設計消極資格,萬一連署過關、花了大量行政資源查核完後,登記前才因不符消極資格不得參選,這也很奇怪。
李進勇表示,法制問題應該是內政部主管,但站在執行機關的立場、他個人看法認為,很不希望法制成為少數人的舞台,被不正當使用,這是浪費國家資源。希望在連署階段,對於消極資格就有相當限制,這與個案無關,是制度問題。
另外,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質詢時問到,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登記時如果有美國籍或外國國籍要如何查核。李進勇說,連署階段沒有去查雙重國籍,但連署過、要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時,就必須去查是否具備外國籍。
李進勇表示,中選會將要求登記參選者簽一份授權書,讓中選會可向相關政府查詢有沒有雙重國籍,主要國家包括美國、日本、韓國等,跟台灣往來密切的國家都會查。
李德維追問,這些外國政府大約多久會回函給中選會,李進勇說,過往經驗有些國家需要半年;李德維批評投票都投完了,當選了怎麼辦,李進勇說,外國回覆的時間無法掌握,但還是會當選無效。
李德維問,是否要修法,規定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時,就不能有外國籍。李進勇說:「我是覺得應該可以這樣做」,不過這是屬於內政部的權限。(編輯:翟思嘉)11210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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