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桃園航空城拆遷安置方案 市府應重新檢討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3日電)桃園航空城「先建後拆」開發案拆遷戶今天舉行記者會抗議政府承諾跳票。行政院表示,桃園市政府應以居住正義、居民權益極大化、蛋黃區蛋白區標準一致、落實先建後遷等原則,重新檢討拆遷安置方案。

民進黨立委黃世杰、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與桃園航空城「先建後拆」開發案拆遷戶等人今天至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陳情,高喊「依法補足徵收補償金、重建家園不能債留子孫」,以及調整第3階段自願搬遷規劃等訴求。

行政院透過媒體群組表示,桃園航空城是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現已進入區段徵收工程、安置住宅興建、安置街廓配地階段,感謝航空城範圍內居民承擔了國家重大建設,相關訴求,行政院將透過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督請交通部、桃市府等相關單位納入研議,秉持保障民眾權益立場推動桃園航空城各項重要工作。

對於陳情居民不滿機場園區安置住宅配售價格提高,行政院說,今年桃市府計價方式採計因為營建物價指數增加,因此必須追加預算導致價格提高,但為落實協助搬遷民眾安置,降低拆遷戶安置負擔,工程發包後隨營建物價上漲等因素增加的營建成本,應該要由政府適度吸收,落實拆遷戶居住權益。

針對第3階段自願搬遷規劃,行政院表示,桃市府過去提出的方案為第3階段優先搬遷措施加發8%建物補償的獎勵金,行政院則決議採建物補償獎勵金10%、租金補貼新台幣30萬元、加發一份人口搬遷費等優於桃市府版本的方案,但陳情居民對於第3階段自願搬遷規劃仍有不同意見,目前已請交通部退回桃市府再研議,務必再提高補償標準。

另外,行政院說,桃園航空城今年已完成安置土地分配作業,並陸續完成登記及權狀發放作業,預計配合公共工程進度陸續辦理土地點交,但若今年因公共工程延宕致未完成點交,應以明年做為居民重建安置年。

至於先建後遷配套方案,行政院表示,將督請桃市府完成5大管線、聯外道路等重要基礎設施後,再行辦理安置街廓點交作業。

行政院說,航空城拆遷補償議題,是由桃市府依「桃園市興辦公共工程地上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規定辦理,若有相關檢討調整,交通部民航局將秉持「蛋黃區蛋白區標準一致」、「拆遷重建基準由桃市府決定」原則配合辦理,一旦評點有所調整,民宅拆遷補償也會提升。(編輯:蘇志宗)11210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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