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3日電)內政部今天發布第2季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30.80,相較第1季上漲1.51%,同時,全國建物買賣登記戶數較去年同季減少逾萬戶;內政部認為,這顯示市場交易回歸自住需求。
住宅價格指數是衡量住宅市場價格變動的參考指標,內政部今天發布民國112年第2季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30.80,相較上季上漲1.51%,較去年同季上漲5.51%;6都住宅價格指數部分,新北市124.63、台北市114.22、桃園市134.80、台中市140.01、台南市143.41、高雄市132.73,皆較前一季微幅上漲。
不過,內政部說,若從年增率趨勢觀察,6都房價均呈現漲勢收斂趨緩情形,其中以台北市年增率1.37%最低,高雄市則自111年第3季高點14.14%、降至第2季4.46%,下修情形最為明顯。
內政部指出,受到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持續發酵等因素影響,短期炒作受到明顯抑制,全國建物買賣登記戶數較去年同季8萬6026戶、降至本季的7萬4651戶,減少13.22%,市場交易回歸自住需求,整體市況呈現量縮價格微漲情形。
內政部解釋,國外內經濟成長走緩,加以央行溫和升息及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等因素影響,買方趨向保守觀望,最近4季房價漲勢明顯趨緩,交易量縮,但因房貸利率仍處低檔,且在自住需求支持下,目前市場呈現量縮價格微幅變動的盤整修正型態。
另外,內政部今天也發布112年第2季房貸負擔率指標率為42.09%,較第1季微幅上升0.90%,整體房價負擔能力仍為「偏低」等級。
房貸負擔率主要為計算中位數所得家庭購買住宅時,其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比率愈大則房價負擔能力愈低。
根據內政部數字,第2季6都房貸負擔率皆比第1季來得高,台北市66.54%、新北市55.41%,房價負擔能力屬「過低」等級;台中市49.53%、台南市40.94%為「偏低」等級;高雄市39.58%、桃園市34.61%則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
內政部說,雙北及台中市的民眾購屋負擔明顯較重,需要加強推動社會住宅等措施,以協助照顧民眾居住需求。
至於其他14縣市房價負擔能力,屬「可合理負擔」等級的有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等5縣市,其餘縣市皆為「略低」等級。(編輯:蘇志宗)11210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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