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9日電)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正草案,擴大並強化公務員結社權及協商權。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說,警察、消防人員在修法後,可選擇分別組成專屬特種協會,儘速將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表示,為回應基層公務人員的結社訴求,並強化公務人員協會運作功能,考試院會今天審議通過公務人員協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修正17條。
考試院指出,五大重點包括放寬得成立協會的機關層級,增設特種公務人員協會的組織模式,下修協會成立的會員人數門檻,擴大建議、協商與參與事項範圍,及增訂對機關的課責機制;草案即刻函送行政院會銜,以期在10月底前送交立法院審議。(編輯:黃國倫)11210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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