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氣候變遷 政院投注4116億推126個工作項目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9日電)為健全因應氣候變遷的調適能力,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12-115年)」,包含延續計畫及開發伏流水、新增海淡廠等新增計畫,計將推動126項工作項目,投入新台幣4116億元。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12-115年)」,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陳建仁會中表示,政府自民國102年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已進入第3期,盼藉此提升台灣環境調適能力、強化脆弱族群調適韌性,以及城鄉地區導入多元調適策略,並強化水資源系統管理等。

陳建仁指示,部會後續務必與地方政府合作,強化氣候變遷的公民意識、全民教育和人才培育,提升國民、事業、團體參與的責任,以強化國家整體因應氣候變遷的韌性,促進社會、經濟及環境的永續發展。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出席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計畫共計126項工作項目,其中78項屬持續推動性質,48項則是新增調適工作項目,新增部分包含增加新竹與台南海水淡化廠、17條備援調度管線、開發伏流水備援、增加都市總合治水、熱島效應研究與規劃,以及農業經營模式及相關品種技術的開發等等。

環境部簡報指出,計畫有望滿足125年以前用水,讓整體備援由28%提升至50%,強化韌性;也將強化維生基礎設施韌性,維持氣候變遷下鐵、公路、海、空運輸系統正常;同時降低氣候變遷對人居環境的衝擊,引導土地利用合理配置;也會建構能源產業氣候風險治理與調適能力,協助能源產業掌握氣候風險,強化能源系統韌性並確保能源供應安全。(編輯:翟思嘉)11210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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