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進口蛋數目標示流向 食安辦6日啟動聯合稽查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3日電)進口雞蛋一度引發風波,為確保進口蛋數目、標示及流向,避免混蛋、標示來源國錯誤等問題,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6日將啟動聯合稽查專案計畫,保障食安。

今年發生進口蛋風波,食安辦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衛福部及農業部9月已查核輔導進口雞蛋洗選業者、倉儲物流業者及液蛋製造業者,也執行全國販售通路進行市售雞蛋稽查專案,並持續就法規及管理面檢討精進相關措施,同時加強宣導並督促業者加工蛋品標示,應符合相關規定並保存銷售紀錄。

食安辦說,今天邀集國內相關蛋商公會、液蛋業者、報驗義務人參與法規說明會,宣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標示相關法規及案例說明。食安辦主任許輔對中央社記者表示,後續中央與地方政府農業局(處)、衛生局將於6日啟動聯合稽查專案計畫,預計持續至年底。

許輔表示,為確保雞蛋數目、標示跟流向,聯合稽查將逐批列管查核進口雞蛋,針對加工蛋或是液蛋,會注意來源國標示是否無誤;若進口蛋採殼蛋方式販賣,為避免在無需噴印的非超市通路販售的進口蛋有與國產蛋混淆的可能,因此將確實查核販賣數量與下游取得數量,「當週進口,下週就會稽查」。

食安辦指出,查核重點包括食品業者是否保存來源文件及流向紀錄、產品標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例如原產地(國)是否正確、進口雞蛋如經洗選,其有效日期不得超過該進口雞蛋之有效日期、液蛋產品之混合加工未有實質轉型,原產地應依混裝含量(重量)由多到少個別標示等。

食安辦說,如查有標示不符情事,將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4至400萬元罰鍰,有衛生安全疑慮時,得命食品業者暫停作業並封存該產品,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編輯:翟思嘉)11211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