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8日電)由兩名美國記者撰寫的新書指出,香港國安法通過前,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曾要求進入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以獲庇護,但未能成。
香港明報今天一篇文章指出,曾駐港的華盛頓郵報及大西洋雜誌記者Shibani Mahtani和Timothy McLaughlin的新書Among the Braves當中披露了黃之鋒在國安法通過前後尋求美國政治庇護的情況。
據轉述,黃之鋒於2020年6月30日上午在美領館附近的聖約翰大廈與美國外交官定期會面,期間黃之鋒曾說,「我不想走......我想入美國領事館」(I want to go to the US consulate)。國安法於6月30日下午通過, 晚間11時生效。
但由於美國法律規定不能在美國本土以外地方申請政治庇護,美國外交官當時沒有答應,告訴黃之鋒留在聖約翰大廈。
書中表示,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在其後48小時內召集幕僚討論黃之鋒的個案,隨即排除黃之鋒進入美領館的選項,因為當時在中美角力下,美方已準備關閉中國駐休士頓領事館,若容許黃之鋒進入,中方可能關閉美駐港總領事館。
書中指美方曾考慮把黃之鋒帶離香港,但基於香港的地理環境,只能經水路走向台灣海峽或南逃菲律賓,由於擔心經過中國水域時被中方截獲,可能成為國際事件,因而作罷。
明報文章引述多名消息人士確認指上述說法屬實;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回覆文章作者查詢時說,基於隱私考慮,無法評論涉及個別人士的查詢。
發言人表示,美國支持受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保障的言論、集會及結社自由。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黃之鋒積極參與其中。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黃之鋒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目前關押並等候審訊中。(編輯:周慧盈)11211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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