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明年起政府為義務役男提繳6%退休金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10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三讀通過條文明定,義務役服役期間,由國家為役男提繳6%退休金,使役男退伍後可與各職域退撫制度銜接。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在10月23日初審通過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草案,全案經審查會討論後,依行政院所提草案版本通過,無須交黨團協商,於今天院會完成三讀程序。

總統蔡英文於去年12月27日舉行記者會,對外宣布「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義務役役期從現行4個月恢復為1年,除了強化訓練內容,將提高役男薪資,義務役二兵薪資提高為新台幣2萬6307元,並推動銜接勞退制度及彈性教育制度,增進依兵役法服義務役兵役者之退休權益。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適用於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役男,包括依兵役法義務兵役之預備軍官、預備士官及常備兵役現役者,及依替代役實施條例服替代役者。

條文也明定,主辦機關於役男服役期間,應按其支領每月薪額(俸)及加給之總額,準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之規定,按月為其提繳6%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役男於服役期間得按其所支領每月薪額(俸)及加給之總額,準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規定,於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的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

此外,三讀條文規定,役男之退休金提繳作業、程序、手續與請領、計算方式、收益分配及相關事項,除條例另有規定外,準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本條例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施行。國防部表示,條例施行後,依義務役役男入營人數提撥6%退休金,113年入營役男估計9127人,所需增列預算約1億5000萬元,此後逐年依照役男入營人數編列所需預算。(編輯:張均懋)11211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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