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統籌處理P2P借貸平台 主動協調相關部門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13日電)立委質詢關切P2P借貸平台監管,要求制定業者認定標準及資本規範;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天表示,行政院已指示金管會統籌處理P2P借貸平台,金管會將主動協調相關部門,確保監管工作順利進行。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113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預算案,黃天牧列席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質詢,民眾非常關心P2P借貸平台的具體規範對象及處罰機制。

對於林楚茵的質詢,黃天牧回應,行政院已指示金管會統籌處理P2P借貸平台,金管會將主動協調相關部門,以確保監管工作順利進行;目前金管會主要透過銀行公會的自律機制來間接管理P2P平台,對於罰則將進一步研究。

為協助P2P業者自律,金管會已於10月19日發布P2P指導原則,明定3大重點,第一是P2P不得涉及金融特許業務,第二是P2P應建立借貸款項金流處理控管原則等6大風控措施,第三是P2P應強化客訴爭議處理等7大消費者保護機制。

林楚茵質詢指出,為了防堵P2P網路借貸平台爭議,金管會在上個月公布「網路借貸平台業務事業指導原則」,但是原則上路後適用對象仍缺乏定義。

她表示,P2P借貸平台因為涉足金融機構業務,金管會和經濟部的權限劃分需要明確。

林楚茵呼籲,金管會應該訂出P2P借貸平台業者的認定標準,並從保障消費者和借款人利益的角度出發,防範P2P借貸平台營運可能帶來的風險。

她說,根據央行2018年提出的「主要國家P2P借貸之發展經驗與借鏡」報告,英國、澳洲都有對最低資本額的要求,金管會應該完善相關法規。(編輯:郭無患)11211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