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鎧妤台北20日電)香港將於2024年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近日港府連番就立法護航。法律學者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大量公民組織解散,如果香港教會逐漸變成公民社會剩餘的可活動空間,政府會有很大誘因管控教會,包括透過23條立法。
香港將於2024年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近日港府高官連番就立法護航。在11月18日一天內香港特首李家超,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開腔宣稱立法的必要性。
其中李家超重申,為了不讓2019年的「黑暴」(指反送中運動)死灰復燃,更需明年內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與香港國安法聯繫起來。
事實上很多人對於香港國安法已實施,港府仍堅持就基本法23條立法感不理解。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香港法律研究員黎恩灝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與香港國安法有兩個主要分別。
第一是國安法包括「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當中提到對港府或中國採取「敵對行動」屬違法,但法例上沒有就「敵對行動」下定義。
而基本法23條立法涵蓋7方面,其中一方面是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黎恩灝表示,「只要跟外國組織有關係、聯繫已可能是犯罪,界線更加模糊,留有更多空間給政府做打壓工作」,對進一步規管香港組織跟外國組織聯繫,23條仍有它的作用。
他又說,2017年香港特首選舉時,當時的特首候選人林鄭月娥在競選政綱中提到政府要設立「宗教事務小組」,但後來被指是干預宗教自由,最終沒實行。而在中國大陸,教會的組織管理是由政府控制。
他說,23條立法時宗教管理的自由可能受到干預,因為與外國政治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已可能是違法,「香港天主教會跟外國天主教會有聯繫是不是犯罪?」
黎恩灝又表示,2021年香港有超過100個公民團體、工會及獨立媒體等停止運作,目前在香港活躍的公民組織主要是慈善團體,倡議性的組織很少。
他說,「如果香港教會越來越變成公民社會剩餘下來的活動空間,宗教團體變成公民社會的主要活動者,政府便有很大誘因去管控香港的教會。」
這情況會不會真的發生? 黎恩灝說,從歷史來看,例如東歐的公民社會曾受到打壓,宗教成為繼續發展反抗運動的空間;中國的地下教會也象徵一種反抗,所以香港政府也會有誘因管控教會,只是管控的力度可能有不同。
他表示,管控教會可以是透過23條立法中的條文,另外也可以透過斷絕教會的資源,如透過立法規管眾籌(群眾籌資),接收外國捐款要向政府登記。
黎恩灝說,相信政府的做法是「控制」教會,而不是「消滅」,因為「控制」的成本較低。
黎恩灝又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與香港國安法另外一個分別,是現時國安法沒有具體規管間諜罪行。
港府官員此前透露,23條立法方向及部分條例內容會涵蓋間諜活動。
立法是有成本的,香港國安法打擊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外資撤離,人才外流。外界有疑問港府仍要就23條立法,是不是已經不在乎立法帶來的進一步影響?
黎恩灝表示,一般人對成本效益的判斷,跟中國政府對成本效益的判斷可能是不同的。在威權體制內有不同的權力鬥爭,一部法例要不要通過,或要不要推動某項政策,也可能是體制內不同權力鬥爭的效果。
他相信,23條立法涉及地緣政治及國際因素,最終由北京拍板,要視乎北京認為立法對香港及中國是否有利。就像2021年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反外國制裁法」,原定審議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但後來擱置了,該法例未有在港實施。(編輯:周慧盈)11211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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