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27日電)福建省今天公布有關「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首批15條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既有業務辦理便利化及深化合作,對台青提供一定期限的優惠住房,以及在金門、馬祖及福建台企可申報「福建老字號」等。
新華社報導,9月1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俗稱「福建對台21條」。福建省有關部門11月27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福建省貫徹落實此文件的首批15條政策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將台灣居民居住證辦理時限由法定20個工作日優化至5個工作日;65歲以上台灣民眾可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推出「全省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證書線上管理平台」。
經貿合作方面,推出「台農貸」線上辦理升級版;金門、馬祖地區的企業以及在福建登記註冊的台資企業可申報「福建老字號」,獲評企業將優先參與福建省組織的展會和促消費活動,優先推薦參評「中華老字號」。
就業創業方面,福建省各地為前來就業創業的台灣青年提供「一定期限」的過渡免費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目前,重點區域已推出約2000套住房;擴大直接採認台灣職業技能資格範圍;每年安排獎補資金支持100個閩台鄉建鄉創合作項目,推動更多台灣建築師、文創團隊參與福建鄉村建設,2024年起每年擇優啟動3個樣板縣、13個樣板集鎮、13個樣板村創建。
此外,福建也在廈門設立大陸首個涉台海事糾紛解決中心。
今年9月,在中國大陸方面公布「福建對台21條」後,陸委會曾發布新聞稿表示,這項「意見」是中共20大以來對台灣單邊設定的「融合促統」統戰作為的一環。試圖以「同等待遇、經濟利益」為掩飾,拉攏誘引台灣民眾、企業赴陸融入其制度法規規範,接受共產黨的領導,「完全是中共一廂情願的做法」。
陸委會並指出,目前中國大陸經濟景氣低迷、消費不振、青年失業率飆升、大型房地產商相繼出現財務危機、金融體系面臨系統性風險、企業經營環境持續惡化等問題。陸方若無法有效改善內部經濟問題,相關「融台惠台」措施,均屬不切實際。(編輯:張淑伶/唐佩君)11211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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