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立院協商沒共識 最快12日表決處理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7日電)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協商最低工資法草案,朝野黨團對於委員會協商的4條保留條文沒有共識,最終宣告破局。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會後表示,最低工資法將與立法院停會案預計在12日院會表決處理。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0月18日初審完成最低工資法草案,保留4條條文,包括第7條的最低工資審議會組成及比例、第9條的最低工資參採指標、第12條的研究小組報告,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違反最低工資廠商排除政府採購,衛環委員會於11月24日黨團協商未果,今天交由立法院長游錫堃主持的黨團協商,歷經近2個小時討論,未能達成共識,全案送院會處理。

針對最低工資審議會組成及比例,行政院提案設置委員21人,由勞動部長擔任召集人,其餘委員包含經濟部、國發會代表各1人,勞、資方代表各7人、學者專家4人,國民黨團主張勞方應有近半的比例,排除政府代表,時代力量黨團族則表示,應比照日、韓兩國模式,勞、資及專家學者三方比例均等,並排除政府代表。

列席協商的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世界各國在基本工資委員會組成上,是一個等邊三角形,包括勞、資、公正方,公正方就包含學者專家和政府方,目前工資審議會也是以此比例運作,先前工資審議時,勞工也要求政府不得缺席,避免政府屆時甩鍋,力勸在野黨支持行政院版。

超過1小時的協商過程,在野黨團對於是否納入政府代表,莫衷一是,會議主席游錫堃裁示停止討論,條文保留。

最低工資參採指標部分,國民黨團主張,為保障勞工實質購買力,年度調整幅度不得低於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時代力量黨團則要求,不得低於前一年最低工資及消費者物價指數。台灣民眾黨團表示,應納入公式,若調幅不得低於消費者物價指數,應增列其他參採指標。

許銘春說,自有基本工資審議以來,從來沒有低於之前的最低工資,大家不用擔心。有關在野黨主張調幅不得低於消費者物價指數及納入公式,她則舉金融海嘯為例,建議應保留彈性,避免可能的突發狀況,受波及反而是邊際勞工。

許銘春的說法並未說服在野黨團,最終條文保留送院會。

至於時力黨團主張,違反最低工資法廠商不得參與政府採購。柯建銘表示,政府採購法已有相關的規定。許銘春則說,若少於新台幣100元,應否視為違法,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則說,廠商可以去標民間的案子。協商無法達成共識。

柯建銘會後表示,最低工資法將與立法院停會案預計在12日院會表決處理。(編輯:蘇龍麒)11212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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