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田習如布魯塞爾15日專電)中國商務部調查認定台灣對其構成貿易壁壘,兩岸是否會走上WTO的爭端解決程序,過去沒有先例。貿易法專家李柏青認為,若中國後續對台採取報復措施破壞原本平衡,就有可能逼台灣向WTO提訴。
兩岸同時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以來,由於WTO下爭端解決機制(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具主權性質,中國始終不願依循這套機制向台灣提告,以免把「台灣問題國際化」,凸顯台灣主權。
這次中國依其國內法律對台進行貿易調查,並認定台灣對中貿易限制措施構成壁壘,後續做法有三條路,一是與台灣雙邊磋商;二是啟動多邊爭端解決機制,也就是透過WTO;三是片面進行貿易報復。
曾任台灣駐WTO代表團資深法律顧問的律師李柏青向中央社表示,中國一向不太希望在國際化的WTO平台上與台灣互動,除了每5年一次的貿易政策檢討會議上,中國代表會以口頭方式關切台灣限制中國產品進口議題。
例如今年11月台灣剛完成第5次貿易政策檢討會議,據經濟部指出,中國在會中就重提前述關切,台灣則回應並未違反WTO規範。而李柏青參與過前一次貿易政策檢討會議的印象是,中國代表發言算中性,並未政治化。
台灣在WTO平台對中國採取的動作,則是針對中國片面禁止台灣鳳梨、釋迦、蓮霧等農產品進入中國市場,曾多次在WTO相關委員會上提出「特定貿易關切」。
每當台灣農產品受打壓時,輿論也會探討是否該透過WTO爭端解決機制提告,不過正如台灣常駐WTO代表羅昌發曾在中央社專訪時所說:「面對中國,不只法律面,還有政治面的考量。」
亦即台灣若主動提告,是否可能激化兩岸緊張;若不提告,是否失去與中國溝通談判的槓桿施力機會,這讓台灣陷於兩難。無論如何,到目前為止,兩岸在WTO的互動十分有限,雙方形成一種避免「網內互打」的默契。
必須釐清的是,中國曾對台灣發動多次反傾銷調查,以及這次貿易壁壘調查,都不算WTO下的行為。李柏青解釋,兩者都是中國根據國內法採取的行動,但跟隨WTO的貿易原則。因此,若中國內部調查認定對方違反WTO規定,就可能告上WTO。
中國商務部在4月宣布將就台灣2455項商品進行貿易壁壘調查時,曾透過中國駐WTO代表團通知台灣代表團。對此,李柏青說明,依WTO規定,各國依據自己國內法發動調查應先通知對方政府,但由於台灣在北京無法設官方代表處,所以才出現上述由中國駐WTO代表團通知台灣代表團的常態性作法。
這次中國對台打出貿易壁壘牌,最後會不會走上WTO控告台灣,李柏青說,尚難斷言,只能說二十年多來未曾有過。
不過,若中國依其國內法「採取其他適當措施」,也就是片面對台灣貿易報復,那又會再次開啟台灣是否該將中國告上WTO的議論。
李柏青認為,若中國對台貿易制裁停留在過去的農產品,或是貿易額10億台幣程度,都還算台灣可忍受的範圍;但若像是全面性禁止台灣產品進口,「那就茲事體大,台灣不告好像也不行了」。
換言之,若中國破壞原本的平衡狀態,台灣恐須採取更強烈的行動來回應。不論中國歡不歡迎台灣總統大選的結果,若對台貿易脅迫玩得過火,甚至逼台灣告上WTO,那就會得到它最不喜歡的結局:讓台灣站上國際。(編輯:周永捷)11212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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