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安條例三讀 國防部:軍迷拍戰機未危機敏不在此限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8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國防部表示,此法可替國軍營安維護工作建立明確法源依據,並確保國安;另外,針對軍事迷拍攝戰機起降,若未有危害機敏安全,並非在本條例的禁止範圍中。

立法院會上午三讀通過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三讀條文明定,未經軍事機關許可,於軍事營區內從事測量、錄影、攝影、描繪、記述或其他偵察行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營區外從事上述行為,足生損害於軍事營區安全,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國防部中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此法三讀通過,可替國軍營區安全維護工作建立明確法律依據,確保國防安全及民眾權益,國防部對於法案審議期間,立法院各委員及行政院與相關部會的指導、協助,深表感謝。

國防部提到,各界在審議期間有所疑慮及可能的誤解,國防部進一步說明,國軍未來於營區外實施演訓,若有可能與民眾活動範圍重疊,將事先會商相關機關,明確公告管制範圍及時間,期將影響降至最低。

針對軍事迷拍攝戰機起降的行為,若未危害軍事機敏安全,非本條例禁止範圍。對於禁止之行為,將明確公告並持續宣導,避免民眾誤觸法令。

國防部強調,後續將依條例授權,訂定7項法規命令、辦理4項公告,並落實教育訓練,報請行政院核定條例施行日期,送交立法院備查,以利條例執行順遂。(編輯:張均懋)11212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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