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廢礦區建物合法北縣有前例 新北可比照辦理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新北市府以空照圖指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萬里老家是民國92年後新建物,國土署今天表示,新北市府草率貼上違建標籤,廢礦區建物合法轉型台北縣府已有前例,新北市府可比照其精神辦理。

賴清德萬里老家爭議延燒,新北市府以空照圖指賴清德老家是民國92年後新建物,賴競總發言人郭雅慧今公布賴家原始戶口名簿,她指出,房子從民國47年就存在,是原地整修非新蓋建物,請新北市政府別再以錯誤空照圖定位污衊,房子也非豪宅。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透過新聞稿表示,新北市政府無視廢礦區自始存在的居住事實,急於以圖面套圖判斷,忽略其他事實認定,就草率貼上違建標籤,此舉才是民眾不安的關鍵所在。

國土署重申,廢礦區建物合法轉型,過去台北縣府已有前例,升格後的新北市政府可比照其精神辦理,特別是全國廢礦區占首位的新北市政府,應善盡地方權責協助在地居民解決問題,遺憾新北市政府一再以個案片段回應,而非通案研擬具體解決對策。

國土署強調,過去針對瑞芳九份、金瓜石地區廢止礦區建築問題,時任縣長的蘇貞昌推動合法房屋專案,訂定「台北縣瑞芳風景特定區建築景觀管理辦法」及「台北縣簡化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及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等2項自治規則,並提報中央通過實施,讓金瓜石、九份一帶房屋依程序申請為合法建物。

國土署指出,因應台北縣升格為新北市,這2項自治規則都已廢止,但新北市府仍可循前例,在地方權責範圍內,另訂辦法整體解決已廢礦地區既有居住問題,面對廢礦區居住權益保障,地方有權處理,中央一定會協助。

國土署表示,內政部去年已補助新北市府辦理「瑞芳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並多次提醒因應在地特殊發展需求,應通盤考量,另訂因地制宜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但市府目前尚未將廢礦區居住權保障議題納入規劃,也未見針對其他廢礦區所在地區向國土署申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國土署再次重申,請新北市府拿出解決問題的行動力,盡速納入修正並提到中央共同討論,才是真正面對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態度。(編輯:張若瑤)11212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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