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9日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家持有土地所鄰近街道,被綠營指符合新公布容積獎勵條件,是巧合還是量身打造。市府今天說,都更需兼具巷道寬度、臨路總長度等,侯土地不符都更條件。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競選總部今天表示,12月26日新北市政府公告放寬容積率,侯家持有的土地鄰近街道,經測量巷道寬約在6.55公尺,不偏不倚恰恰符合新北市新公布的容積獎勵條件,這到底是巧合,還是量身打造。
另外,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質疑,在請假市長侯友宜指示下放寬容積率;城鄉發展局今天表示,有9處都市計畫容積率提高至240%,主要原因是,市府行動治理傾聽意見時,許多里長建議放寬以利都更誘因;但前提要符合都更條件才適用提高容積率。
城鄉局說,9處分別是板橋、三重、新莊、樹林、淡水(竹圍)、中和、永和、新店、汐止,並非只有放寬新莊地區。
至於綠營指稱,侯家土地面臨的道路符合容積獎勵條件;新北市都市更新處更新發展科長易德明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都更的條件非常多,除更新單元應臨巷道寬度的問題,還包括基地面寬(臨路總長度)需達20公尺以上,並符合其他的條件;前2項為必要條件。
易德明說,新莊復興段253、254地號土地,面臨的計畫道路雖符合6公尺至8公尺的條件,但其基地面寬僅有4.3公尺,未達20公尺以上,不符合都更條件。此土地也不是市府所劃定公告的更新地區。
張錦豪也質疑,侯友宜就任市長後,針對捷運站及火車站周邊建案,提供公益性設施者,可享用容積獎勵;侯家持有的復興段土地,距離捷運站正恰巧約500公尺,侯友宜是否看準獎勵容積,才選擇收購整合。
都更處說,新莊復興段253、254地號土地,不屬於TOD(大眾運輸導向型發展)適用地區;不但沒有都市更新,更不適用容積獎勵。(編輯:郭諭儒)11212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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