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9日電)內政部今天指出,一年一度的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即日起開放報名至3月31日止,歡迎會務健全、符合資格的社會團體與大眾分享投入公益服務的事蹟,若獲金質獎,最高獎金新台幣3萬元。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為鼓勵社會團體積極投入社會公益服務及活動,自民國108年起舉辦「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表揚」活動,今年評選除著重於團體從事的社會公益服務事蹟,並持續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納入公益服務評分項目,以肯定在各領域對社會公益服務有卓越貢獻的社會團體,並與國際倡議的全球永續發展行動接軌。
評選標準部分,內政部說,70%由團體自行提出公益服務事蹟,例如社會福利類的社團,提供社會所需的福利服務、志願服務及推動社區照顧等關懷社會弱勢族群所付出的貢獻,並應敘明與SDGs的關聯性;另外30%,則是社團依章程所辦理的會員服務及專業業務推展服務的情形。
內政部指出,今年獎項的參評對象為109年12月31日前,經內政部核准立案的全國性社會團體,只要團體業務內容符合學術研究類、藝術文化類、醫療衛生類、體育休閒類、社會福利類、公益慈善類、經濟發展類、宗教服務類、環保生態類或敦睦互助類等類別,都可以擇一類別報名,而為鼓勵更多的公益團體,這次評選以最近一年未獲此獎項的團體為對象。
內政部說,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即日起開放報名至3月31日止,若獲金質獎,最高獎金3萬元,有意參加評選的社團須將相關資料掛號寄至內政部,內政部初審後,將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機關以公正客觀的方式進行決審,預計於今年9月後擇期辦理頒獎典禮。(編輯:蘇志宗)11301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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