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6日電)中選會今天說,已依公投法規定,完成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開發及建置作業,今天決議系統上線時間定於民國113年4月10日;民眾只要使用自然人憑證,並輸入身分證字號、憑證Pin碼即可連署。
中央選舉委員會透過新聞稿表示,已依公民投票法規定,完成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開發及建置作業,依據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14條,該辦法施行日期由中選會訂之。
中選會說,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上線後,民眾如要連署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可透過提案人之領銜人提供的網址,進入電子連署系統;系統操作介面簡單方便,民眾只要使用自然人憑證,並輸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憑證Pin碼,按下「我要連署」鍵,就能完成連署。
中選會表示,為避免連署人資料遭洩漏、竄改及確保系統資安無虞,從民國108年起,就依前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7度稽核的資安項目及稽核結果,辦理系統資安強化措施。
中選會說,鑑於行政院資通安全稽核事項及系統上線整備作業都已完成,並考量宣導時程所需,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施行日期、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上線日期定於113年4月10日。(編輯:林克倫)11302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