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非單向寬恕 楊翠:加害者應真誠面對懺悔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4日電)轉型正義第2階段除力拚融入生活,也正研擬加害者識別等作法。前促轉會主委楊翠表示,單向期盼家屬寬恕過往國家不正義,是對受難者嚴苛,加害者應真誠面對與懺悔,而真正有權利原諒的只有當事人。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日前邀請前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主委楊翠,主講轉型正義教育數位課程,影片在1月上線。

根據國家人權博物館的「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進入審理的案件當事人檔案資料,截至去年7月,政治受難者共1萬4957人,其中女性498人、占3%,死刑則有27人;楊翠說,女性人數看起來不多,但若以女性參與公領域的比率看,多是高學歷的教師、女學生及職業婦女。

楊翠指出,當年女性政治受難者案件,性質都與讀書會、工委會(中共地下黨)相關者居多,罪名通常是顛覆政府、陰謀叛亂、被匪利用、從事間諜活動等,且校園是當年政治強力監控的場域,很多受難者甚至是在學校、從校長室被帶走。

楊翠舉當年遭判死刑的傅如芝為例說,傅如芝1950年就讀新竹女中二年級時,被認定涉及初中老師黎子松的「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案」遭捕,判刑10年移送綠島服刑;但判決檔案文清楚指出,傅如芝尚無積極顛覆政府的表現,被關主因是須為參加叛亂的組織罪負責。

楊翠表示,傅如芝在服刑期間,又被指牽涉綠島再叛亂案(陳華案),判處感化3年,罪名是接受陳華的反動教育;此案初判只有陳華死刑,判決簽呈至前總統蔣介石後,卻被要求對其他人從嚴審判,傅如芝罪名變成「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此案也從1人死刑,變成傅如芝等14人皆遭槍決。

楊翠指出,傅如芝案可說是當時女性政治受難者縮影,也凸顯國家機器在白色恐怖時期如何羅織罪名,以及最高統治者介入影響判決。

除死刑外,入獄也是磨難。楊翠表示,政治犯不論男女在監獄都會被強制勞動,遭遇倒懸空中、用牙刷擦女人陰部等刑求,許多女性縱使帶著孩子、或懷胎入獄亦難逃酷刑,有時刑求甚至針對懷孕婦女下重手;她表示,有少數已知的女性政治受難者,當時每晚都被找出去「輔導」,推測可能遭遇性暴力。

不過,楊翠指出,女性政治犯由於性別身分、政治處境相近,經常發展出深刻情誼,在後續口述過往經歷時,也比較著重在生活日常的彼此關照,如同「流麻溝十五號」一書所指的女性獄友互相照顧等情境,都有口述歷史佐證。

縱使未被關押入獄,在獄外的女性、日常生活也不好過。楊翠說,有受難者家屬向她形容,家族男性被關在小監獄,女性則被關在「大監獄」,因為社會的歧視、排擠本身即牢籠。

楊翠表示,從資料來看,確實有許多受難者家屬口述遭到公司同事排擠、鄰居厭棄,採買食物也被拒絕,甚至自行種菜還會被刻意破壞,主因是當時氛圍,讓許多人選擇透過排擠手段來獲得安全感。

楊翠指出,轉型正義應從個體價值與生命主體的視角,重新審視威權體制與國家不法行為,重新檢視女性無論是作為政治行動者、政治受難者、受難者家屬、轉型正義推動者等角色的自我實踐意義,期盼從微觀的主體、宏觀的群像,重構多層次的台灣白色恐佈歷史圖像,也盼思考能否修正轉型正義政策推動過程的關懷面向,以及執行路徑。

楊翠說,目前主流聲音多半期盼家屬能寬恕過往國家不正義,但這是對被害者嚴苛、要被害者「做神」,並對加害者寬容;她強調,真正有權利原諒的是當事人,許多受難者家屬,終生就是在等待加害者的道歉。

楊翠說,轉型正義是全民集體功課,加害者應真誠懺悔,無關者可試圖感覺疼痛,用人性角度閱讀歷史進而感同身受,藉此讓受害者獲得撫慰。

楊翠指出,台灣應該要建立一個比單向度「寬恕」更溫柔的社會,參考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下設的特赦委員會,讓加害者能夠真誠面對跟懺悔、面對過錯;但倘若所作所為無法被特赦,還是要負上法律責任。(編輯:林克倫、趙蔚蘭)11302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