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5日電)強震襲花蓮,行政院今天說,除已撥付新台幣3億元供花蓮縣政府救災緊急運用,中央也彙整相關協助措施,包括死亡或失蹤每人發給20萬元災害慰問金,以及工作津貼、稅捐減免等共30措施助災民度難關。
花蓮強震釀死傷及災損,行政院長陳建仁昨天前往花蓮視察災情時表示,行政院已公告花蓮縣為震災災區範圍,自4月3日起生效,後續將依「災害防救法」辦理,提供災民相關救助。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行政院除撥付3億元供花蓮縣政府進行救災所需緊急運用,各部會也提供災害救助事項共30項,包括災害慰問金,死亡或失蹤每人發給20萬元,死亡或失蹤賑助40萬元、重傷賑助10萬元。
林子倫說,在居住方面,有安遷救助、租屋賑助、居住協助、住宅重建或重購賑助,以及因災致失去依靠者急需協助、緊急物資賑助、獎學金補助、急難救助、役男協助。
金融稅捐方面,林子倫表示,包含有金融協助措施、企業融資和災後關懷訪視、國有土地承租減免、綜所稅、營所稅等稅捐減免、關稅減免;針對原住民民眾,提供災後救助、臨時工作、重建修繕、融資紓困。
此外,農漁業有救助及紓困措施、農漁畜產品運費補助、管路灌溉設施補助、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就業方面則提供臨時工作津貼、職業訓練補助;災民就醫得以例外就醫,看病免健保卡。
林子倫說,災後復原是漫長且艱辛的路,現階段重要工作是全力搜救受困和失聯的民眾,對於傷者也必須做好醫療和收容安置措施,而針對災民救助所需經費、物資和其他行政支援,行政院持續與地方政府密切合作,秉持從優、從速、從簡原則,盡全力協助花蓮災民度過難關。(編輯:林興盟)11304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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