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復原重建 政院:加速審議花蓮縣府各項專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8日電)花蓮強震截至8日統計,13人死、1144傷、6人失聯,撤離2060人;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今天召開復原重建工作會議並裁示,對於花蓮縣政府所提各項專案計畫,請中央透過簡化行政流程加速審議,協助民眾度過難關,儘早回復正常生活。

行政院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鄭文燦今天邀集政務委員吳澤成、龔明鑫、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環境部、數位發展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計總處等首長召開「113年0403花蓮地震災後復原重建工作」會議。

鄭文燦請相關部會積極盤點、評估復原重建所需經費,另請各部會主管機關,循業務系統先與花蓮縣政府就收容安置、產業振興及農業損失議題相互溝通,等花蓮縣政府彙整具體復原重建需求後,立即迅速與縣府詳細討論確認,以利早日恢復受災民眾正常生活。預定下週針對這次地震災後復原重建所需經費來源召開第二次研商會議。

行政院表示,災情狀況截至4月8日統計13人死、1144傷、6人失聯,總計撤離2060人,開設15處避難收容處所收容安置共236人,總停電37萬2947戶有327戶尚待復電,總停氣523戶有190戶尚待恢復供氣,通訊基地台故障80處尚有43處故障,自來水最高曾經停水數16萬3366戶,目前已全數恢復正常供水。

行政院說,已公告花蓮縣為震災災區範圍,自4月3日起生效,並請各部會彙整完成「0403花蓮地震」救協助措施共30項,包括死亡、失蹤和重傷者救助金和慰問金、工作津貼、安遷和租屋賑助、物資賑助、獎學金補助、金融協助、稅捐減免,以及針對原住民和役男扶助方案。

鄭文燦會中裁示,在搶救階段結束後,復原重建必須同步展開,因此有關受損建物的鑑定與處理,道路、學校、橋梁、機關等公共設施損害的盤點與復建,乃至於觀光等產業的振興,都亟需強韌復原,尤其針對花蓮縣政府所提出各項專案計畫,已請中央透過簡化行政流程加速審議,以全力協助受災民眾順利度過難關,儘早回復正常生活。

鄭文燦強調,照顧人民是各級政府的責任,行政院將秉持「同島一家,全台同心」精神,加強中央與地方的攜手合作,共同完善復原重建,堅韌迅速安定人心。(編輯:林興盟)11304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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