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替中國設晶圓廠 崇越:未涉及半導體絕無踰矩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吳家豪、葉素萍台北16日電)內定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上午公布第3波內閣名單,包括內定經濟部長郭智輝。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下午在臉書指稱,郭智輝「曾違反證交法被判緩刑」、「外媒爆協助華為設晶圓廠」。

對此,崇越公司指出,集團旗下環保工程事業蘇州崇越公司,於民國111年年初取得深圳市鵬芯微集成電路製造有限公司之廢水處理工程案。雙方僅就環保工程項目進行合作,未涉及半導體材料或設備之相關業務往來。公司所有投資與業務皆遵守國家政策與法令拓展營運項目,絕無踰矩。

崇越公司表示,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郭智輝接任經濟部部長並無違反規定。

王鴻薇表示,總統當選人賴清德內閣人事,今天公布經濟部長就是前崇越集團董事長郭智輝,消息一出震驚四座,原因無他,眾所皆知郭智輝不但是違反證交法判緩刑,他的律師還是顧立雄,而且國際媒體彭博社也點名他在位時,崇越就是協助中國華為成立晶圓廠的台灣廠商。

她指出,根據相關判決資料,崇越涉嫌在94年底和新加坡外商協商出售晶圓廠案,收取款項約500萬美元後,不但沒有履約,還違反相關會計規定,該案最後郭智輝等人涉違反證交法,一審判決有罪宣告緩刑,上訴二審也判緩刑,而且沒有上訴,顯然罪證確鑿。

王鴻薇質疑,不只如此,去年10月彭博社就以斗大的標題寫著「彭博:台灣崇越漢唐等4科技公司協助華為設晶片廠」,新聞內容也說,深圳一家華為支持的公司所建造一座即將完工的大型建地裡,這群人中包含台灣晶片材料經銷商崇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鴻薇質疑,賴清德內閣人事提出這種人事案,是識人不明,還是別有用心。

對此,崇越公司表示,集團近年積極跨國布局,包括在中國及東南亞等區域拓展海外事業,除半導體材料及設備外,業務範圍更擴及科技產業之廢水處理工程;公司所有投資與業務皆遵守國家政策與法令拓展營運項目,絕無踰矩。

有關違反證交法部分,崇越公司則指出,起因為民國96年之商務糾紛,財報數字有出入,主動於民國96年4月23日重編95年1至3季財報;然因重編財報,涉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崇越科技秉持上市公司負責態度,主動更正,因此獲得從輕發落,被判緩刑。

另外,內定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今天向媒體表示,根據崇越公司對此多次說明,該公司旗下「蘇州崇越」僅為承包廢水處理工程業務,而非協助中國建立晶圓廠。另有關違法證交法一事,陳世凱表示,該案為2007年的商務糾紛涉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崇越科技已秉持上市公司負責態度主動更正。(編輯:楊凱翔)11304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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