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修「保守國家秘密法」 陸委會提醒赴陸風險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30日電)中共修正「保守國家秘密法」,擴大「國家秘密」定義與保密主體,新制明天生效。陸委會今天表示,觸法風險恐將大幅增加,呼籲民眾慎思前往中國大陸的必要性。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中共新版「保守國家秘密法」將於5月1日生效,其中大幅擴大「國家秘密」定義與保密主體,法條內容模糊,具備高度不確定性,中共法治長期不透明,恐使民眾觸法風險大增,呼籲民眾務必慎思赴陸必要性。

陸委會指出,中共人大常委會在今年2月27日通過「保守國家秘密法」修正版本,法條內容將升高外國機構在中國大陸的經營、投資風險,對於非營利或學術性質的科研交流合作也連帶產生壓力。

陸委會強調,民眾赴陸採訪、學術研究、蒐集經商投資資訊或與當地人士對話等,只要被中共認定相關對話或資料內容損其「國家和人民利益」,都有可能被認定涉及「國家秘密」。

陸委會批評,「保守國家秘密法」修正版本增加「工作秘密」罪名,條文規定「不屬於國家秘密,但洩露後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的事項」也可能涉及犯罪,這種高度空泛、毫無規矩可循的條文,恐隨時令人誤觸。

陸委會指出,中共不斷地透過立法方式,制定或增修「反間諜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國家安全法」及「網路安全法」等國安法規,嚴格監控境外赴陸交流人員,過往已有數起台灣民眾或外籍人士赴陸交流遭羅織罪名、剝奪人身自由的案例。

陸委會提醒,若非必要,建議暫勿前往中國大陸;倘若確實有赴陸需求,出發前可參考陸委會所提「對有需要前往大陸國人幾點提醒與建議」,另可在「國人赴大陸地區動態登錄」系統完成登錄,必要時可獲得政府適時協助。(編輯:吳柏緯)11304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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